一、定义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二、变更的情形
1、公司信息变更:公司名称、地址改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
2、个人名义变更:个人姓名、地址改变,需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还需要提交在被变更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共有商标变更: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三、所需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签字)。
2、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3、申请书件: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变更申请书式,如《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等。
4、代理委托书: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代理委托书。
5、外文文件的翻译件:如果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四、注意事项
1、及时办理:商标注册人应及时关注自身相关信息的变化,并在发生变化后尽快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以确保商标信息的准确和有效。
2、一并变更: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避免因部分商标未变更而导致使用和管理上的混乱。
3、准确填写:在填写变更申请书时,应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共有商标的特殊要求: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相关问题及解答
1、问:商标变更的时间大概需要多久?
答:商标局自收到商标变更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从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变更《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
2、问:商标变更的费用是多少?
答: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250元,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支付相应的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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