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字商标近似
字形相同或相似: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即使字体或设计、排列顺序不同,也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华鹰”和“华夏鹰”,虽然排列顺序有所不同,但整体上给消费者的视觉印象相近,容易混淆。
外文、字母或数字相同或相似: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HAWK”和“hawk”,只是大小写的区别,属于近似商标。
单词顺序不同但含义相近: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判定为近似商标,Hawk”译为“鹰”,“Wolf”译为“狼”,两者顺序颠倒后形成的“Wolf Hawk”与“Hawk Wolf”会被认为近似。
汉字数量较多且个别不同: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如“好孩子”和“好儿童”,仅一字之差,容易被消费者误认。
字母数量较多且个别不同: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读音或含义近似:商标文字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伊利”和“伊莉”,读音相同,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字词重叠: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判定为近似商标。
添加通用名称等: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或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判定为近似商标。
2、图形商标近似
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两个图形都是圆形,内部图案都是一只飞翔的鸟,只是鸟的翅膀形状略有不同,这种情况会被认定为近似。

完整包含他人图形: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的图形商标,判定为近似商标,比如一个较大的圆形中包含了一个已经注册的小圆形图案,且该小圆形图案具有识别性,那么这两个图形商标就容易被判定为近似。
3、组合商标近似
分要素审查:组合商标原则上是进行分要素审查,即如组合商标中的汉字、外文、字母、数字、图形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文字部分相同,图形部分相似,或者图形部分相同,文字部分相似等情况。
4、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商标近似
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对于立体标志商标,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比如两个瓶子的外形轮廓相似,但瓶身的花纹略有不同,可能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

颜色组合近似:颜色组合商标的颜色组合近似,也判定为近似商标,两种颜色的组合方式虽然不完全相同,但在视觉上会给人相似的感觉,容易被误认。
5、声音商标近似: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或整体音乐形象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产生混淆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比如某段独特的音乐旋律与他人已注册的音乐商标旋律相似,容易让消费者将使用该音乐的商品或服务与已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
6、颜色组合商标近似:颜色组合商标的颜色选择及搭配相同或近似,且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两种颜色组合的比例、排列顺序相似,或者主要颜色相同、辅助颜色近似等。
商标近似的判断是一个综合考量多个因素的过程,旨在保护已有商标权益的同时确保新申请商标的独特性和可辨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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