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的含义及相关要点
1、定义: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
2、可转让的权利范围:《著作权法》第十条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均可转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转让方式:著作权转让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可以仅转让出版权,或者仅转让改编权等,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如将某部作品的英文版翻译权分别转让给不同地区的出版社。
4、转让期限:著作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有期限转让与专有许可使用是有区别的。
5、合同要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法律规定著作财产权的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6、登记备案:虽然相关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著作权转让必须进行登记后才生效,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著作权转让后,原作者是否还能对作品行使任何权利?
解答:著作权转让后,原作者(即转让人)将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则成为新的著作权人,对所转让的权利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原作者在转让了某项权利后,就不能再对该权利进行任何形式的行使,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授权他人使用、转让等。
注意:如果转让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允许原作者在一定范围内继续使用作品,那么原作者可以在约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问题:如何确保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解答:为了确保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签订书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
明确转让的权利范围和地域范围:在合同中清晰说明转让的是哪些具体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等),以及这些权利适用的地域范围(如全球范围、特定国家或地区)。
确定合理的转让价金和支付方式:双方应协商确定合理的转让价金,并明确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和时间节点。
设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并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进行合同备案(可选):虽然不是强制性要求,但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可以增加合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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