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商标注册详解
1、注册流程:先确定商标使用范围,查询是否已被注册,若未被注册则提交申请;接着到政务服务中心或商标代理机构提交资料;然后等待商标局审核,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再经过3个月公示期,无异议即可成功注册,有异议则需答辩,通过后注册成功。
2、所需材料:以自然人名义申请需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涉外申请中申请人为境外及港、澳、台企业提供中英文对照名称、地址,外籍及港、澳、台个人提供护照复印件;还需10张商标图样,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图样应清晰、便于粘贴,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小于5厘米。
3、时间周期:提交申请至获取受理号约3个工作日,形式审查到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需13个月左右,实质审查到初审公告要69个月左右,初审公告到领取商标注册证书大概3个月左右。
4、相关问题解答
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的区别:药品通用名是药典委员会按《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并报卫生部备案的法定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药品商品名是申请人为方便药品上市销售而申请使用的名称,其使用范围需严格按照《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规定,化药1、2、5.1类可申请使用商品名称,2、4、5.2类应选择“不使用”,中药一般不使用商品名,境外生产中药等特殊情况除外。
药品商品名报卫生部药政管理局批准后能否作为商标注册: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深圳南方制药厂曾因“三九胃泰冲剂”引发纠纷,后来卫生部明确药品生产企业可在报药政管理局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商标注册,但要注意区分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且商品名的使用需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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