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标图样描述:对商标的图案、色彩、文字等元素及其组合方式进行详细描述,如果商标为立体商标,还需说明其立体形状。
商标含义阐述:解释商标所蕴含的意义,包括商标名称的由来、寓意等,对于外文商标,还需提供外文含义及对应的中文翻译。
使用范围说明:明确商标拟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选择适当的类别和商品名称。
2、特殊情况说明
非汉字文字商标:采用其他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字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时,应该说明系何种文字及相应的含义,否则,商标局在审查时可能会按相近似的中文或英文含义解释,或作无含义解释。
特殊字体商标:对特殊的字体应加以文字表述,否则审查时可能会就近归类或列为图形类。
含通用名称的文字商标:《商标法》规定,通用名称不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如果你申请的商标含有通用名称,你可以在商标说明处注明放弃某部分的商标注册权。
三维立体商标: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同时最好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至少三个面的视图图样(附件)和详细说明。
颜色商标:对于申请颜色商标的,应当在商标说明中列明颜色名称和色号,并描述该颜色组合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具体使用方式。
肖像商标: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
声音商标:若是申请声音商标,应当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以及特色等。
3、格式要求
商标说明应使用简体中文、英文或阿拉伯数字填写,不得使用其他任何文字或字符,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商标说明的长度应控制在180个字符以内,注意一个全角符号或中文字均算作两个字符,需合理规划说明内容以避免超出长度限制。
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这一条款明确了商标申请时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商品分类和商品名称,而商标说明作为对商标的进一步解释和阐述,也应遵循这一规定。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如果商标是纯图形的,还需要写商标说明吗?
答:是的,即使是纯图形商标,也需要在商标说明中详细描述图形的设计要素、风格、颜色等,以便商标局更好地理解商标的特点和含义。
2、问:商标说明可以随意编写吗?
答:不可以,商标说明必须准确、真实地反映商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商标的设计、含义、使用范围等,夸大其词或虚假陈述可能会导致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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