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内容,以下是不能注册为商标的情况:,,1. 通用名称类,如“手机”等电子产品的通用称呼。,,2.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如“北京市”“上海市”等。,,3. 行业通用标志,如医学领域的“红十字”标志。,,4.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5. 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6. 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7. 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标志。,,8. 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不能注册为商标的情况
分类 | 详情 | 示例 |
通用名称类 |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具有显著性,无法区分商品来源。 | “苹果”用于苹果手机,“大米”用于大米商品 |
地理标志类 |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 “北京市”“上海市”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巴黎”等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除非有其他含义) |
行业通用标志类 |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这些是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组织的专用标识,具有特殊含义和公益价值。 | “红十字”“红新月”标志 |
缺乏显著特征类 | 过于简单的线条、几何图形组合等,在市场上已被普遍使用而不具备识别性的。 | 单独的一条直线、一个圆形等简单图形组合 |
与在先权利冲突类 | 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标志,包括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等。 |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姓名、照片作为商标注册;抄袭他人作品的文字、图案等作为商标注册 |
违反公序良俗类 | 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 含有歧视性词汇的商标;宣传“最好”“顶级”等绝对化用语的商标;包含低俗、淫秽内容的商标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标志。 | 涉及违法产品或服务的商标,如假冒伪劣商品的相关标志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商标名称和别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名称相同,但类别不同,可以注册吗?
答案: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商标是按照类别来保护的,不同类别的商标通常不会构成冲突,如果对方的商标是驰名商标,那么即使是不同类别也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国对驰名商标有跨类别的保护。“金标”在不同的大类/类似群上可以被不同的申请人同时有效注册,但如果其中一个“金标”是驰名商标,就不建议在其他类别注册了。
问题2:公司名称和商标名称必须一致吗?
答案:公司名称和商标名称没有必然的联系,不相互发生冲突,受不同的法律法规保护,是两码事,只要不是同样或近似的商标名,不管在不在同一个行业,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格力公司可以注册“绿箭”这个商标用于其相关产品,而不与其他已有的“绿箭”商标产生冲突。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302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