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中分类

商标注册分类是依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用途等因素,将商标划分为不同类别。

1、尼斯分类

: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制定的分类方法,也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商标分类方式,尼斯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

意义:有助于商标检索、审查和管理,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根据自身商品或服务的属性,选择合适的尼斯分类类别进行注册,这样可以避免在不同类别上出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减少商标纠纷的发生,也便于商标局对商标进行管理和审查,提高商标注册的效率和准确性。

2、结构分类

文字商标:仅由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汉字、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等,文字商标具有易于识别、记忆和传播的优点,是最常见的商标类型之一。

图形商标:由图形构成的商标,可以是具象图形、抽象图形、记号等,图形商标不受语言限制,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但可能在表意和传播上相对不如文字商标直接。

字母商标:由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组成的商标,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字母商标简洁易记,但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可能有不同的含义和联想。

数字商标:由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构成的商标,数字商标具有独特性和辨识度,但可能存在表意不够明确、容易与普通数字混淆等问题。

三维标志商标:以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质形态出现的商标,例如商品的外形、包装等,这种商标形式较为特殊,能够给人以更直观的视觉感受。

颜色组合商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颜色的搭配和显著性,以及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识别效果。

总体组合商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如文字与图形、文字与字母等的组合,组合商标可以综合发挥各种元素的优势,增强商标的整体表现力和辨识度。

3、产业分类

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等。

第二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等。

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等。

第四类: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等。

第五类: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等。

第六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矿石等。

第七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等。

第八类: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等。

商标注册中分类

第九类: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转换、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等。

第十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头,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等。

第十一类: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等。

第十二类: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等。

第十三类: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等。

第十四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等。

第十五类:乐器等。

第十六类:纸和纸板;印刷品;书籍装订材料;照片及图片;未加工的人造树脂;绘画、雕刻、印刷用箔及金属材料等。

第十七类: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及品相似粘土;生产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和非金属柔性管等。

第十八类: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行李箱和背包;雨伞和阳伞;手杖;鞍具和马毯;绳索、纱线、线绳等。

第十九类: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硬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纪念碑等。

第二十类:家具,镜子,相框;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鲸骨或珍珠母;贝壳;海泡石;黄琥珀;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等。

第二十一类: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不包括清扫工具);制刷原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玻璃除外);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等。

第二十二类:缆,绳,网,帐篷,遮篷,防水遮布,帆,袋和包(不属别类的);衬垫和填充材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及其替代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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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类:纺织用纱和线等。

第二十四类:纺织品及其替代品;床上用品等。

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等。

第二十六类:花边和刺绣,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等。

第二十七类: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材料;非纺织品制墙帷等。

第二十八类:游戏器具和玩具;视频游戏装置;体育活动用器具等。

第二十九类: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等。

第三十类: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意式面食,面条;食用淀粉和西米;面包、糕点和甜食;巧克力;冰淇淋,果汁刨冰和其他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胡椒粉;醋,酱油(调味品)等。

第三十一类:谷物和谷物制品;面粉和谷类制品;豆科植物种子;食用预制间胚乳(如植物蛋白);食用未加工的藻类等。

第三十二类: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提取物等。

第三十三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等。

第三十四条:烟草;烟具;火柴等。

第三十五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

第三十六类: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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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等。

第三十八类:电信服务等。

第三十九类: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等。

第四十类:材料处理;废物和垃圾处置服务;修复服务等。

第四十一类:教育娱乐服务等。

第四十二类:科技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服务;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等。

第四十三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服务等。

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畜共患病或其他疾病的咨询等。

第四十五类:法律服务;为有形财产和个人提供实体保护的安全服务等。

问题解答

1、什么是尼斯分类?尼斯分类是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制定的分类方法,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尼斯分类有助于商标检索、审查和管理,是国际上通用的商标分类方式。

2、如何选择商标注册的类别?选择商标注册的类别需要根据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属性来确定,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属于哪个行业大类,然后参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进一步确定具体的类别,在选择类别时,要考虑到实际使用情况、未来的业务拓展以及可能涉及的相关领域,确保商标的保护范围全面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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