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标注册制度

日本商标注册制度遵循先申请原则,需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及公告等程序。

日本商标注册制度是一套相对成熟且完善的体系,以下是对其的详细介绍:

1、历史沿革:日本的商标制度始于1884年的《商标条例》,现行商标法于1959年4月13日颁布,1960年4月1日施行,此后经历了多次修改,增加了多种新型商标注册等内容。

2、主管机构:日本特许厅(日本专利局,JPO)负责商标的注册与管理。

3、可注册类型:文字、图形、符号、立体图形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还包括动态商标、三维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声音商标和位置商标等。

4、禁止注册情形:无法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容易与公益性使用的标识造成混淆的;容易与他人的注册商标、驰名商标造成混淆误认的。

5、申请方式:包括单一国家注册和马德里国际注册。

6、注册流程

提交申请:准备好商标申请材料并填写日本商标注册申请表后,提交给日本专利局。

日本商标注册制度

初步审查:审查商标的申请是否符合日本商标法规的要求,是否与现有商标有重复或者近似的情况。

商标公示:通过初审的商标进入公示阶段,向公众公布以确认其没有侵犯任何现有商标或设定持有人的权益。

获得证书:公示期内无异议,日本专利局将正式批准该商标为注册商标,并颁发日本商标注册证书。

7、需提交材料

商标图样(若商标为彩色,必须指定颜色;若为黑白,以后使用颜色不限)。

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一个类的商品/服务在该国所占群组数不能超过22个,否则需提供实际使用证据或意向使用说明书)。

日本商标注册制度

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对应的日语翻译件。

8、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十年。

9、特殊商标类型

集体商标:由商业合作组织和协会注册供其会员使用。

地域集体商标:可仅由地区名称和商业合作组织及协会成员所使用的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组成,不得转让。

日本商标注册制度

防御性商标:商标所有者在不同类型的商品和服务上注册几个相同的商标,以防止他人注册类似商标,一般要求商标在日本已有影响力。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日本商标的加速审查制度是怎样的?

答案:日本的加速审查制度分为“Accelerated Examination”和“Fast Track Examination”两种,Accelerated Examination(加速审查)适用于申请商标已经在进行使用,或者已做好相当程度的使用准备的情况,申请手续是在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后(也可与注册申请同时),向官方提交《关于早期审查的情况说明书》,Fast Track Examination(快速通道审查)的基本条件是申请所指定的商品/服务都属于《类似商品・服务审查基准》、《商标法施行规则》以及《商品・服务国际分类表(尼斯分类)》中的商品/服务项目,并且在审查开始前没有修改指定商品或服务,符合条件,相关商标申请会主动适用FAST TRACK审查制度,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问题2:在日本注册集体商标和地域集体商标有哪些区别?

答案:集体商标是由商业合作组织和协会注册供其会员使用的商标,而地域集体商标则可仅由地区名称和商业合作组织及协会成员所使用的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组成,且地域集体商标不得转让,地域集体商标的主体限于法人组织,而集体商标没有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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