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触申请相关介绍
一、抵触申请的概念
抵触申请,是指在一件专利申请的结局可能有授权和不授权两种情况时,只有在其被授予专利权时才能依法给予保护的一组特殊专利,这组专利在后续判断一件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时,会被当作“现有技术”来对待。
二、抵触申请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 | |
主体要求 | 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且该主体通常与在后的专利申请人不同,甲公司申请了一项专利A,后来乙公司申请了专利B,若乙公司想用抵触申请来影响甲公司专利A的授权,乙公司就是抵触申请的主体。 |
时间要求 | (1)该项申请的申请日应当早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是2020年1月1日,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是2023年1月1日,满足时间要求。(2)该项申请的结局可能有授权和不授权两种情况,这意味着它处于审查过程中或者已经公开但还未确定最终是否能获得授权的状态,一项专利申请正在实质审查阶段,其结果可能是授权或者不授权,这种情况下可以作为抵触申请。 |
内容要求 | (1)在先申请的内容与在后申请的内容有重叠部分,在先申请涉及一种机械装置的结构设计,在后申请也涉及到该机械装置的部分结构设计,就存在内容重叠。(2)在先申请所涉及的技术领域与在后申请相同或者相近,两者都属于电子通信领域或者生物医药领域的相关技术。 |
三、抵触申请的作用
抵触申请主要用于判断在后申请的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如果在后申请的内容与抵触申请的内容存在实质性的相同或相似,那么在后申请可能就因为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在后申请声称发明了一种新的药物配方,但抵触申请中已经公开了一种非常相似的药物配方,那么在后申请的新颖性就会受到质疑。
四、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两个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是同一个人,是否可以构成抵触申请?
解答:一般情况下,同一申请人的两个专利申请不构成抵触申请,因为抵触申请的主体通常要求与在后专利申请人不同,其主要目的是用于判断不同主体之间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关系,但如果这两个专利申请之间存在特殊的关联,例如在先申请是为了满足某些特殊目的而进行的布局,且在技术上确实对在后申请产生了类似抵触申请的效果,在实际审查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殊考虑,但这是比较罕见的情况。
问题2:抵触申请中的“结局可能有授权和不授权两种情况”具体是指哪些情况?
解答:这种情况包括多种情形,一是专利申请正处于审查过程中,还没有得到最终的授权决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等要求)最终不被授权;二是专利申请已经被公布,但由于一些缺陷(如权利要求不清楚、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等)正在等待修改或者进一步审查,其最终能否授权还不确定;三是专利申请虽然已经经过了一次审查意见答复,但仍存在一些争议点,有可能在后续的程序中被否决授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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