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分类全解析
一、商标
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它承载着企业的商业信誉与品牌形象,在市场竞争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二、商标注册分类依据

商标注册分类主要基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该表将商品和服务划分为不同类别,以便于商标注册申请和管理,其核心原则是确保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同一类别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不产生混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三、商品分类(尼斯分类)
| 大类 | 类别描述 | 示例商品 |
| 第 1 类 |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 | 化学试剂、肥料、农药等 |
| 第 2 类 |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 颜料、油漆、涂料、墨水等 |
| 第 3 类 |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牙粉 | 洗衣粉、洗洁精、沐浴露、香水、口红等 |
| 第 4 类 |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 | 润滑油、齿轮油、切削油、机油等 |
| 第 5 类 |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消毒剂;净化剂;杀虫剂;除莠剂 | 药品、兽药、医用酒精、维生素片、驱蚊液等 |
| 第 6 类 |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金属门、窗、围栏等 | 铁制品、钢制品、铝合金制品、铜制品等 |
| 第 7 类 |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带轮;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 各类机床、发电机、电动机、收割机、播种机等 |
| 第 8 类 | 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须刀 | 扳手、螺丝刀、锤子、剪刀、刀具、餐具等 |
| 第 9 类 |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或影像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光盘、DVD 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投币启动的装置 | 实验室仪器、测量仪器、望远镜、显微镜、电池、手机、电脑、电视机、相机等 |
| 第 10 类 |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 手术器械、听诊器、血压计、轮椅、助听器、眼镜架等 |
| 第 11 类 |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 灯具、炉灶、烤箱、冰箱、空调、热水器等 |
| 第 12 类 | 运载工具;陆、海、空用客运或货运机动车辆;汽车轮胎;飞机轮胎;摩托车轮胎;自行车轮胎;滑雪板;运载工具用零部件 | 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轮胎、车灯等 |
| 第 13 类 | 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 | 枪支、弹药、鞭炮、烟花等 |
| 第 14 类 |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首饰,宝石和半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 金、银、铂金制品,项链、戒指、耳环、手表等 |
| 第 15 类 | 乐器 | 钢琴、吉他、小提琴、鼓等 |
| 第 16 类 | 纸和纸板;印刷品;书籍装订材料;照片及图片;未加工的人造树脂;绘画、雕刻、印刷用油墨;文具用或家用粘合剂;教育或办公用胶带;包装和打包用塑料纸、塑料膜和朔料袋 | 纸张、书本、杂志、打印纸、胶带、胶水等 |
| 第 17 类 | 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及粘土制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材料;非金属软管和非金属柔性管 | 橡胶制品、塑料管材、密封件、减震垫等 |
| 第 18 类 | 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行李箱和背包;雨伞和阳伞;手杖;鞭子,马具和鞍具;动物用项圈;皮制系带 | 皮鞋、皮衣、皮包、皮带、行李箱等 |
| 第 19 类 | 建筑材料(不包括水泥贮存器);建筑用非金属硬管;柏油,沥青及非金属密封化合物;建筑用沥青制品;耐火材料制品 | 水泥、砖瓦、石材、玻璃、保温材料等 |
| 第 20 类 | 家具,镜子,相框;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鲸骨或珍珠母;贝壳;海泡石;黄琥珀;存储或运输日用器的家具;装饰盒 | 桌椅、床、柜子、镜子、相框等 |
| 第 21 类 |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原料;清洁用具;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 餐具、厨具、茶具、玻璃杯、碗碟等 |
| 第 22 类 | 缆绳和绳索;网;帐篷和防水遮布;纺织品或合成纤维材料制遮篷;帆;运输和贮存散装物用的口袋 | 绳子、网线、帐篷、帆布等 |
| 第 23 类 | 纺织用纱和线 | 各种纱线,如棉纱、毛纱、化纤纱等 |
| 第 24 类 | 织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纺织品;纺织品制或塑料制帘 | 布料、床单、窗帘、毛巾等 |
| 第 25 类 | 服装,鞋,帽 | 各类服装、鞋子、帽子等 |
| 第 26 类 | 花边和刺绣,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 | 花边、纽扣、拉链、假花等 |
| 第 27 类 |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制墙帷 | 地毯、地垫、壁纸等 |
| 第 28 类 | 游戏器具和玩具;视频游戏装置;体育活动用设备 | 玩具、积木、电子游戏机、体育器材等 |
| 第 29 类 |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 肉类、鱼类、奶制品、水果罐头等 |
| 第 30 类 | 咖啡替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 | 咖啡粉、面粉、面包、蛋糕等 |
| 第 31 类 | 农业、园艺和林业产品;活动物 | 新鲜水果、蔬菜、花卉、活鸡活鸭等 |
| 第 32 类 | 啤酒和不含酒精的饮料;植物饮料 | 啤酒、果汁、矿泉水、茶饮料等 |
| 第 33 类 |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 白酒、红酒、威士忌等酒类 |
| 第 34 类 | 烟草;烟具;火柴 | 香烟、雪茄、打火机等 |
四、服务分类(尼斯分类)

| 大类 | 类别描述 | 示例服务 |
| 第 35 类 |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 广告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等 |
| 第 36 类 | 保险金融事务 | 保险承保、金融贷款服务等 |
| 第 37 类 | 建筑修理 | 建筑施工、房屋修缮等 |
| 第 38 类 | 通讯服务 | 电信业务运营、网络通信服务等 |
| 第 39 类 | 运输贮藏 | 货物运输代理、仓储物流服务等 |
| 第 40 类 | 材料处理 | 木材加工、石材切割等材料加工服务 |
| 第 41 类 | 教育娱乐 | 学校教育服务、文化娱乐活动举办等 |
| 第 42 类 | 网站服务 | 网站建设与维护、网络平台运营等 |
| 第 43 类 | 房产服务 | 房屋租赁中介、房地产销售服务等 |
| 第 44 类 | 社交陪伴 | 交友陪伴服务、社交礼仪培训等 |
| 第 45 类 | 法律服务 | 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服务等 |
五、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 1:商标注册时如何选择类别?
答:商标注册选择类别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要明确自身产品或服务的核心功能和用途,例如一家主要经营电子产品的商家,其产品如智能手机,除了在第 9 类(科学仪器)进行注册外,如果具备通讯功能,可能还需在第 35 类(广告销售)或第 38 类(通讯服务)等相关类别注册,以全面保护品牌权益,其次要参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商品的注册情况,避免遗漏重要类别,要考虑企业未来的业务拓展方向,提前布局相关类别,对于一些新兴行业或独特的商业模式,可能需要更深入地研究尼斯分类标准,甚至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来确定最准确的注册类别。

问题 2:商标注册多个类别有什么好处?
答:商标注册多个类别具有诸多优势,能够全方位保护品牌,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上恶意抢注相同或近似商标,避免对品牌形象造成损害,比如小米公司不仅在第 9 类注册了手机相关产品商标,还在多个类别如第 35 类(广告销售)、第 38 类(通讯服务)等进行了注册,确保其品牌在各个领域都能得到有效保护,有助于企业在多元化发展时避免商标纠纷,方便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当企业推出新的产品线或进入新的业务领域时,如果之前已在相关类别注册了商标,就能顺利开展业务,无需担心商标侵权问题,多类别注册还可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更全面、专业的形象,增强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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