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总共分为**45个类别**,其中134类为商品分类,3545类为服务分类。
商标注册总共几类
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注册类别的选择至关重要,根据国际通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商标共分为45个类别,涵盖了从商品到服务的各个层面,以下是对这45个类别的详细归纳:
序号 | 类别 | 描述 |
1 | 第01类 |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
2 | 第02类 |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
3 | 第03类 |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
4 | 第04类 |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
5 | 第05类 |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
6 | 第06类 |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石 |
7 | 第07类 |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
8 | 第08类 | 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 |
9 | 第09类 |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电动玩具;灭火器设备 |
10 | 第10类 |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
11 | 第11类 | 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
12 | 第12类 | 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
13 | 第13类 | 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 |
14 | 第14类 |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鹭金属制品或镀有鹭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
15 | 第15类 | 乐器 |
16 | 第16类 | 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 |
17 | 第17类 | 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
18 | 第18类 | 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和马具 |
19 | 第19类 |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
20 | 第20类 | 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
21 | 第21类 | 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器皿,瓷器及陶器 |
22 | 第22类 | 缆,绳,网,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
23 | 第23类 | 纺织用纱、线 |
24 | 第24类 | 不属别类的布料及纺织品,床单和桌布 |
25 | 第25类 | 服装,鞋,帽 |
26 | 第26类 | 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 |
27 | 第27类 |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
28 | 第28类 | 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
29 | 第29类 | 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
30 | 第30类 | 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
31 | 第31类 | 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
32 | 第32类 |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
33 | 第33类 |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
34 | 第34类 | 烟草,烟具,火柴 |
35 | 第35类 | 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
36 | 第36类 | 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
37 | 第37类 |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
38 | 第38类 | 电信 |
39 | 第39类 |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
40 | 第40类 | 材料处理 |
41 | 第41类 |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
42 | 第42类 |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
43 | 第43类 |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
44 | 第44类 |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
45 | 第45类 | 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
相关问题解答
问题1: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覆盖多少个类别?
回答: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覆盖一个或多个类别,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注册一个或多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
问题2:不同类别的商标是否可以相同或相似?
回答:是的,不同类别的商标可以相同或相似而不会构成侵权,因为商标的保护是按类别进行的,只有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才会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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