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的流程中,专利驳回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环节,以下是对专利驳回的详细说明:
定义
专利驳回是指专利申请在审查过程中,由于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或存在其他缺陷,导致专利申请被拒绝的情况。
常见原因
1、缺乏新颖性:如果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前已经公开发表、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或者与现有技术相比没有显著区别,就会被认为缺乏新颖性。
2、缺乏创造性:如果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基础上通过常规手段能够轻易得到的,就会被视为缺乏创造性。
3、实用性不足:如果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能制造或者使用,或者虽然能制造和使用但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或产生积极效果,就会被判定为实用性不足。
4、主题不符合要求:某些主题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不属于专利保护的范围。
5、违反“一发明一专利”原则: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如果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将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6、说明书不清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如果说明书不清楚,比如技术方案的描述模糊、关键步骤缺失、术语使用不规范等,会导致审查员无法准确理解发明内容,被驳回。
7、权利要求书不清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如果权利要求书的范围不清楚,或者权利要求的内容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也会被驳回。
8、修改超出原范围:如果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9、违反法律道德:如果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申请会被驳回。
应对措施
1、仔细阅读驳回通知书:了解驳回的具体理由和依据。
2、分析驳回原因:判断驳回是属于技术问题还是文件问题,并找出与现有技术文献的差异,判断是否有足够的创新点来克服驳回理由。
3、与审查员沟通:可以与审查员联系,了解驳回原因并解释专利的技术特点和创新点,争取让审查员重新考虑。
4、提交复审请求: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并缴纳复审的官费。
5、准备复审材料:根据驳回理由准备详细的答复材料,包括对审查员意见的逐条反驳、提供补充证据或修改申请文件等。
6、等待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收到复审请求后,会进行复审并作出决定。
7、提起诉讼:如果对复审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专利申请被驳回后还能再次申请吗?
答:可以,如果复审和诉讼均未能改变驳回结果,但申请人仍然认为该专利具有价值,可以考虑对发明或设计进行修改或改进,然后再次提交专利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被驳回后,不能就同一专利申请专利权。
2、问:如何提高专利申请的成功率?
答:为了提高专利申请的成功率,建议在申请前进行充分的专利检索,确保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请专业机构协助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确保文件符合专利法的要求;还可以关注审查意见通知书,及时答复并修改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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