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门假冒注册商标案例分析
一、案例详情
1、案例背景:在2019年,永嘉某某阀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未经“上海良工”品牌正式授权许可,擅自委托多家公司非法生产印有“上海良工”注册商标的疏水阀、截止阀、闸阀总计144台,并以98890元价格出售给南通某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该行为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
2、法律后果: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永嘉某某阀门有限公司及王某某提起公诉,经过审理,乐清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达成调解,被告单位及王某某共同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2万元,并取得谅解,法院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令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二、案例分析
1、违法行为:王某某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上海良工”注册商标进行阀门生产和销售,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后果:被告单位和王某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罚金和有期徒刑,根据双方达成的民事赔偿协议,被告单位和王某某还共同赔偿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
三、相关问题解答
1、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即可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假冒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包括刑事处罚(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和民事赔偿(赔偿经济损失),具体刑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3、如何防范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注册和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不侵犯他人商标权。
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提高消费者识别能力,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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