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类别
第32类:主要包括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制剂,例如无酒精果汁、姜汁汽水、乳清饮料、果汁、锂盐矿水、矿泉水(饮料)、起泡水等都属于这一类。
第30类:包含茶饮料,如绿茶饮料、红茶饮料、乌龙茶饮料、果味茶饮料、草本茶饮料、花茶饮料等;咖啡饮料;可可饮料;巧克力饮料;即饮巧克力饮料;冰块等。
第33类:主要是含酒精的饮料,如含酒精水果饮料、朗姆酒(酒精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等。
第29类:包括酸奶饮料、豆浆、乳酸饮料、饮料用奶精、奶饮料、以椰浆、杏仁浆、花生浆为主的饮料等。
第5类:涉及药物饮料,如药物饮料、药酒、医用营养饮料、医用麦乳精饮料、医用维生素饮料、医疗饮食用代糖等。
2、重要类别
第35类:属于服务类商标,主要用于店铺销售服务、线上线下销售、广告推广、为他人采购酒精饮料等,注册此类商标有助于品牌的宣传和销售,避免产品投放市场后被假冒。
第43类:提供餐饮服务,在啤酒作坊内供应饮料在自酿酒的啤酒馆内供应饮料等。
第39类:涉及运输仓储,包括饮料产品的存储、运输物流等。
第9类:与开发和维护企业app、小程序等相关。
第42类:企业开发和维护官网需注册此类商标。
3、相关类别
第2类:生产饮料用色素、焦糖色素、食品着色剂等。
第3类:有饮料用调味香精油、饮料用调味品(香精油)。
第11类:制冷设备,如电饮料鼎、饮料用电加热器、冷热饮料机(加热或制冷)、饮料冷却设备、饮料冷却装置等。
第7类:饮料工业用机械,如饮料加工机、饮料加气设备、电动制饮料机、汽水饮料制造机、饮用水矿化设备等。
第21类:饮料器皿,如茶具、酒具、咖啡具及饮水用具、饮料搅拌棒、饮料杯用隔热杯托、便携式饮料容器托架、纸或塑料杯、玻璃饮料杯、饮用吸管、旅行用饮水瓶等。
第6类:金属容器,如金属制饮料罐。
第16类:饮料包装,包括饮料外包装、产品相关宣传物料、印刷资料、企业名片等。
第40类:涉及饮料加工服务,如食品和饮料的巴氏杀菌、防腐处理等。
饮料类商标涵盖多个类别,企业在注册商标时,除了核心类别外,还需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和发展规划,考虑注册相关类别,以构建全面的品牌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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