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侵权异议全解析
一、商标注册侵权异议的概念
商标注册侵权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侵犯了自身的在先权利,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情形,从而向商标局提出阻止该商标注册的行为,这是商标法赋予相关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制度安排。
二、提出异议的主体及原因
主体类型 | 具体说明 | 常见异议原因 |
在先权利人 | 拥有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在先权利的个人或企业,某著名画家创作了一幅独特的画作并享有著作权,若他人将该画作的核心图案申请注册商标,画家即可作为在先权利人提出异议。 | 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商品或服务类别相同或类似;商标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在先权利;商标具有不良影响,如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等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
利害关系人 | 与商标注册有密切利益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如商标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商标代理组织等,某公司长期独占许可另一家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若发现有他人恶意抢注该商标,被许可人可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 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误导公众,致使该商标申请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等。 |
三、异议的程序流程
1、提交异议申请: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异议人需向商标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申请应包括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商标使用证据等。
2、受理与形式审查: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申请存在问题,商标局将通知异议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若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3、实质审查与裁定:通过形式审查后,商标局将对异议理由进行实质审查,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交补充证据或陈述意见,商标局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裁定:如果异议理由成立,商标局将驳回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若异议理由不成立,则维持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公告。
4、异议复审(可选):如果异议人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案件重新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新的事实和证据作出终局裁定。
四、异议所需材料
1、异议申请书:应包含明确的异议请求,即要求商标局驳回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详细阐述异议理由,如商标近似对比分析、在先权利说明等;填写异议人及被异议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企业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3、在先权利证明文件:若主张在先商标权,需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若是著作权,应提交作品登记证书、创作底稿等;涉及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要附上专利证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4、商标使用证据(如有):用于证明被异议商标存在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况,如产品销售发票、广告宣传资料、展会参展证明等。
五、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 1:商标注册侵权异议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解答:一般情况下,商标局自受理异议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审查并作出裁定,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6 个月,如果在异议裁定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在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 9 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3 个月。
问题 2:异议成功后,被异议商标还能再次申请注册吗?
解答:如果商标注册侵权异议成功,被异议商标通常会被直接驳回注册申请,在本次申请中不能再获得注册,但如果被异议人在后续对商标进行了修改,使其不再具备侵权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理论上是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异议理由是基于在先权利等实质性冲突,即使修改后重新申请,在先权利人仍可能基于相同的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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