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简介
米其林轮胎的商标标识是一个独特的轮胎人形象,被称为“必比登”(Bibendum),这个形象最初由爱德华·米其林(Edouard Michelin)在1898年创造,他希望这个形象能够代表公司对轮胎产品的承诺和质量保证。
2、注册历程
米其林兄弟于1889年创建了米其林公司,并在随后的几年中开始使用轮胎人形象作为商标,最初的商标包括一个轮胎人与星星的组合,这个标识一直沿用到1982年。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和产品种类的增多,米其林在1982年推出了一款全新的商标标识——一个简单的轮胎印记,加上公司名称的缩写“Michelin”。
在2007年,米其林再次更新了商标标识,采用了更加现代化、简洁明了的设计,新标识以一个简单的轮胎印记为基础,增加了一个更加立体感的三角形,以及一个横跨整个标识的曲线,这个设计不仅保留了公司传统的轮胎制造形象,还增加了一个更具现代感和前瞻性的元素。
3、核心类别
米其林轮胎的核心商标类别是第12类,主要包括汽车轮胎、自行车轮胎、摩托车轮胎等。
4、相关类别
除了核心的第12类外,米其林还可能在以下类别中进行了商标注册或保护:
第16类:办公用纸制品、印刷品等,可能用于轮胎产品的宣传材料、用户手册等。
第17类:橡胶、古塔胶、树胶等原材料,虽然米其林本身不生产这些原材料,但可能出于供应链保护的目的进行注册。
第18类:皮革及人造皮革、毛皮等,可能用于轮胎相关的皮革制品或装饰件。
第20类:家具、镜子等,可能用于轮胎展示架、座椅等相关产品。
第28类:健身器材、玩具等,可能用于与轮胎相关的儿童玩具或体育用品。
第35类:广告、商业经营等,用于保护米其林的品牌名称和商标不被他人在广告或商业活动中滥用。
第37类:建筑修理、车辆维修等服务,可能用于提供轮胎更换、维修等服务的保护。
5、保护措施
米其林公司高度重视商标保护,通过定期监测市场、提起诉讼等方式打击侵犯其商标权的行为。
米其林还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加强在全球范围内的商标保护力度。
6、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米其林轮胎的商标为什么如此著名?
答:米其林轮胎的商标之所以著名,一方面是因为其悠久的历史和卓越的产品质量赢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米其林公司通过持续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使得其商标形象深入人心。
问:如何区分真假米其林轮胎?
答:区分真假米其林轮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检查轮胎上的商标标识是否清晰、完整;观察轮胎的做工是否精细、均匀;可以通过米其林官方网站或授权经销商查询轮胎的真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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