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还有什么案件

姚明案件主要涉及其姓名权、肖像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他曾起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擅自将其姓名和包含其姓名的“姚明一代”作为商业标识进行使用,并最终获赔100万元。

一、姚明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犯人格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案件背景

起诉时间:2011年3月29日,姚明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行为: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未经姚明同意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姚明一代”产品,将姚明的姓名和肖像用于产品宣传。

原告诉求:姚明请求法院判令武汉云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1000万元经济损失,并在《中国体育报》等知名媒体报刊上刊载声明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一审判决

法院观点: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武汉云鹤公司在商品销售宣传中多次使用姚明的姓名及肖像,将其产品与姚明相联系,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姚明的姓名权及肖像权,也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武汉云鹤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姚明姓名权和肖像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中国工商报》、《中国体育报》、《解放军报》、《楚天都市报》上刊载声明向姚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赔偿姚明经济损失30万元。

3、二审判决

姚明还有什么案件

上诉理由:姚明以一审判决赔偿数额过低为由提起上诉。

二审观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未经权利人授权或许可,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他人姓名、肖像、签名及其相关标识进行商业性使用,武汉云鹤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应予立即严厉制止,原审在酌定赔偿经济损失时未充分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等因素。

判决结果: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法院判决武汉云鹤公司赔偿姚明包括维权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4、案件意义:本案是姚明在国内起诉体育用品商侵权的首例诉讼案件,受到社会和媒体的普遍关注,它明确了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姓名、肖像等人格标识进行商业性使用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保护名人的人格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姚明诉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

1、案件背景

姚明还有什么案件

事件起因:2003年2月,可口可乐公司曾与姚明的美国经纪人洽谈商业合作未果,但两个月后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印有姚明肖像和姓名的可口可乐饮料。

姚明行动:姚明通过代理人与可口可乐公司多次交涉无果后,于同年5月29日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可口可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1元。

2、案件进展

调解过程:法院立案后,双方频繁接触寻求调解方案,2003年10月17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可口可乐公司停止生产争议包装的产品,并向姚明表示歉意。

3、案件结果:姚明递交撤诉申请,法院予以准许。

姚明还有什么案件

4、案件影响:尽管索赔金额低,但该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推动了法律界对运动员个人权益保护的探讨,也提醒了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三、相关问题与解答

1、:为什么姚明在与可口可乐公司的官司中仅索赔1元?

:姚明表示这只是在尽一个公民的责任,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可能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引起社会对运动员个人权益保护的关注,此案的诉讼效果超出了经济赔偿本身,对规范企业商业行为、推动法律完善等方面有着积极意义。

2、:姚明诉武汉云鹤公司案中,赔偿数额是如何确定的?

:由于在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法院综合考虑武汉云鹤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持续时间及其主观过错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这些因素包括该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姚明姓名、肖像进行商业活动的故意性、对姚明声誉和市场的负面影响程度、侵权时间的长短以及在姚明发表声明后仍继续侵权等,最终确定了100万元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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