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基本信息
申请人:宝洁公司。
申请日期:1993年5月31日。
商标名称:舒肤佳。
商标类别:第3类,包括肥皂、香水等商品。
商标状态:已注册。
2、商标设计含义
“舒肤佳”这一名称简洁明了,易于记忆和发音。“舒”字传达了使用产品后皮肤能够感受到的舒适感;“肤”字直接关联到皮肤,表明产品是用于皮肤护理的;“佳”字则有着优秀、良好的含义,暗示产品质量上乘,整体而言,“舒肤佳”这个名字能够很好地传达出产品对于皮肤护理的承诺和效果,让消费者一听就能够大致了解产品的功效和定位。

3、注册流程
前期查询:在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宝洁公司需要进行商标查询,以确保“舒肤佳”这个商标名称没有被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类别上注册过,这一步可以避免后续因商标冲突而导致的驳回或其他法律问题。
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确定商标可用后,宝洁公司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形式审查:商标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等,如果形式审查通过,会下发受理通知书,确认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实质审查:接下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商标局会审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例如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冲突等,对于“舒肤佳”商标,审查员会综合考虑其在先的使用情况、市场知名度等因素,经过实质审查后,如果商标符合要求,则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如果不符合要求,商标局会下发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驳回复审。
初步审定公告:初步审定公告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认为该商标注册有违《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商标将予以注册。

注册核准:经过一系列的审查和公告程序后,“舒肤佳”商标最终获得注册核准,成为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宝洁公司可以获得商标注册证书,正式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4、驰名商标认定及保护
认定情况:在涉及与某针纺制品公司的商标纠纷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宝洁公司的“舒肤佳”商标构成驰名商标,法院经审理查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宝洁公司的“舒肤佳”产品已在中国市场持续销售多年,大量报纸、杂志及网络媒体均连续多年对“舒肤佳”产品进行了宣传报道,宝洁公司还通过举办主题活动、发布电视广告、聘请明星代言等方式积极宣传推广其引证商标;相关行政部门亦曾在行政程序中多次认定引证商标为驰名商标,综合在案证据可以认定,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引证商标“舒肤佳”在“肥皂”商品上已构成驰名商标。
跨类保护案例:某针纺制品公司在“纺织品毛巾、浴巾”商品上申请注册了“舒服佳”商标,宝洁公司针对此诉争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作出被诉裁定,认定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构成对引证商标的复制、摹仿,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该针纺制品公司不服被诉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定引证商标“舒肤佳”构成在“肥皂”商品上的驰名商标,某针纺制品公司申请注册的诉争商标“舒服佳”构成对引证商标“舒肤佳”的复制、摹仿,判决驳回某针纺制品公司的诉讼请求,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二审法院亦驳回某针纺制品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意义: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可以有效地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恶意攀附驰名商标的声誉和影响力,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维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竞争的公平秩序,对于企业来说,驰名商标是一种宝贵的无形资产,其跨类保护有助于企业在更广泛的领域内拓展业务,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以下是两个与本文相关的问题与解答:

1、为什么“舒肤佳”商标在“纺织品毛巾、浴巾”类别上也能受到保护?
答:“舒肤佳”商标在“肥皂”商品上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的权利,由于“纺织品毛巾、浴巾”属于个人清洁用品,与“肥皂”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且相关公众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合,如果允许在该类别上注册与“舒肤佳”相似的“舒服佳”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损害宝洁公司的利益,根据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原则,“舒肤佳”商标在“纺织品毛巾、浴巾”类别上也能得到保护。
2、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驰名商标权益?
答: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应进行全面的商标查询,不仅要查询相同类别上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还要注意查询与驰名商标是否构成冲突,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恶意攀附他人驰名商标的知名度和良好商誉,如果不确定自己的商标是否存在侵权风险,可以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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