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商标属于第11类,包括空气调节设备、冷却装置等。
空调商标的分类取决于其功能和用途,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商品被分为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具体来说,空调商标可能属于以下几个类别:
– 第七类:机械设备、马达、传动,空调压缩机、真空泵等。
– 第十一类:冷暖设备、消毒净化,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气体净化设备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分类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在注册商标时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机构,以确保正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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