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复审的定义
商标异议复审是当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商标局裁定存在异议后,当事人(通常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异议人)若对该裁定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理裁决的程序,这一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在商标确权过程中表达意见、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商标异议复审的流程
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并确保申请书内容完整、准确,包括对原异议裁定不成立的具体理由和依据,还需附上盖有商标局印章的《商标异议裁定书》原件、商标局寄送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人可以直接提交,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3、受理与通知: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4、答辩阶段: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后,将申请书副本及其他证明材料寄送或送达当事人另一方,限期作出答辩,当事人逾期未答辩或拒绝答辩的,不影响评审进行。
5、评审过程: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双方提交的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评审过程中可能会考虑商标的近似程度、显著性、在先权利等多个因素,必要时,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公开评审,即向社会公开评审过程和结果。
6、作出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作出裁定,裁定结果可能是支持原异议裁定,也可能是撤销原异议裁定,准予商标注册,对于部分商品或服务存在争议的情况,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仅就存在争议的部分作出裁定。
7、通知结果: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裁定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另一方当事人,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异议复审的理由
1、违反禁用条款:复审商标若违反了《商标法》中关于禁用条款的规定,如使用了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者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等,可作为异议复审的理由。
2、侵犯驰名商标权益:如果复审商标与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构成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容易导致混淆误认,从而侵犯驰名商标持有人的权益,那么这可以成为异议复审的理由。
3、侵犯在先权利:若复审商标的注册侵犯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号权等,也可提出异议复审。
4、代理人或代表人抢注:当复审商标是被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或者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时,这种情况也可作为异议复审的理由。
5、含有误导性地理标志:复审商标若包含误导性地理标志,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同样可以作为异议复审的理由。
6、近似商标:如果复审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构成近似商标,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这也是常见的异议复审理由之一。
7、其他理由: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理由外,还可以基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具体事实提出异议复审理由,如商标缺乏显著性、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如何判断一个商标是否与他人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
答:判断商标是否近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在视觉上的相似程度;二是商标的读音是否相同或近似,易于造成混淆;三是商标的含义是否相同或近似;四是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如果普通消费者在一般注意力下难以区分两个商标,或者容易产生混淆、误认,那么这两个商标就可能构成近似商标。
2、问:商标异议复审的成功率高吗?
答:商标异议复审的成功率并没有固定的概率,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申请人提出的复审理由是否充分、合理且有确凿的证据支持至关重要,商标本身的显著性、独创性以及在市场上的使用情况也会对复审结果产生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标准和态度也可能因案件而异,无法简单地给出一个具体的成功率数值,但通过精心准备复审材料、充分阐述理由并提供有力证据,可以提高商标异议复审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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