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包的商标类别
序号 | 类别 | 具体群组及描述 |
1 | 第1类 | 0104群组,主要包括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等,竹炭包质地坚硬、通气性好,具有良好的吸附甲醛、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并能释放天然矿物质,促使植物生长,净化空气,其强烈的吸水性可缓解空气中的潮湿因子,除臭防霉,因此可以归为此类。 |
2 | 第11类 | 照明洁具、冷热设备、消毒净化类,炭包通常用于照明、加热和通风设备的净化功能,可以吸附有害气体,提高空气质量,所以也可归属于此类别。 |
3 | 第20类 | 家具、家具部件和软垫,以及不属别类的建筑用木材、金属、帆布、石膏、涂料、石灰、水泥、沙浆、砖块、瓦片、玻璃、镜子等建筑材料,如果炭包是作为家具的一部分或者与家具相关的产品出现,例如放在家具中起到除味净化作用的炭包,可能会涉及到这个类别。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一个企业既生产竹炭包又生产普通木炭,能否使用同一个商标?
解答:可以使用同一个商标,但需要对不同产品进行明确区分,在商标注册时,可以指定多个商品类别,确保竹炭包和普通木炭都能得到保护,在产品包装和宣传上,应明确标注产品类型,避免消费者混淆。
问题2:炭包产品的商标保护期是多久?
解答:炭包产品的商标保护期与其他商品一样,通常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保护期满后,如需继续享有商标权,应及时办理续展手续,续展的保护期限也是十年,且次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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