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餐粉商标属多少类

代餐粉商标属于**35类**,主要是涉及广告和商业管理服务。

代餐粉商标所属类别全解析

一、核心类别

(一)第 35 类:广告销售

1、广告服务:代餐粉品牌在市场推广过程中,无论是线上的广告投放,如在社交媒体平台、健康资讯网站展示的代餐粉宣传广告,还是线下的公交站台、地铁站等实体广告位投放,都涵盖在第 35 类的广告服务范畴,这些广告旨在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提升品牌知名度,促进产品销售,是品牌拓展市场、触达目标客户群体的重要手段,某知名代餐粉品牌在视频平台上投放的创意广告,通过生动的画面展示产品优势与使用场景,引导消费者购买,这就属于第 35 类中的广告服务。

2、商业管理辅助:涉及代餐粉品牌的经营管理活动,像市场调研以了解消费者对代餐粉口味、营养成分、包装等方面的需求偏好;营销策划制定针对不同季节、节日或消费群体的促销方案;批发、零售环节的组织与协调等,均归为此类,品牌方在新品上市前进行的市场调研,分析竞品情况与潜在用户规模,为后续精准营销提供依据,这便是第 35 类下的商业管理辅助行为。

(二)第 30 类: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激凌,食盐,酱油,醋,香料以及食用色素

1、代餐粉主体成分:多数代餐粉以谷物(如燕麦、糙米等)、豆类(如大豆蛋白粉)作为基础原料,这些谷物、豆类制品明确归属于第 30 类,它们为人体提供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等基础营养成分,是代餐粉实现饱腹感的关键物质,一款主打高纤维的代餐粉,其中含有大量的燕麦纤维,燕麦作为谷物制品,其商标分类就落在第 30 类。

代餐粉商标属多少类

2、营养强化剂添加:为增强代餐粉的营养价值,常添加各类维生素(如维生素 C、维生素 B 族等)、矿物质(如钙、铁、锌等),虽然单独的维生素、矿物质制剂可能有其他更细分的类别归属,但在代餐粉这种复合食品中作为营养强化成分时,整体仍可划归到第 30 类,添加了多种维生素的复合代餐粉,从产品整体角度考量,其商标所属包含这些营养强化剂部分在第 30 类范畴内。

二、关联类别

(一)第 29 类: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1、蛋白来源补充:除植物蛋白外,部分代餐粉会添加动物蛋白,如乳清蛋白(从牛奶中提取),这类添加了乳清蛋白等动物源蛋白的代餐粉与第 29 类产生关联,因为乳清蛋白作为乳制品的衍生物,其源头牛奶及相关乳制品在第 29 类有明确界定,运动营养型代餐粉常含有高比例的乳清蛋白,以满足健身人群对优质动物蛋白的需求,此时该代餐粉在商标分类上与第 29 类存在紧密联系。

2、果蔬成分搭配:为丰富口感、增加膳食纤维与维生素摄入,许多代餐粉会添加水果粉(如草莓粉、蓝莓粉)和蔬菜粉(如菠菜粉、胡萝卜粉),这些果蔬粉原料对应的新鲜水果和蔬菜本身属于第 29 类,所以含此类添加物的代餐粉在商标分类体系里也和第 29 类相关,一款主打天然果蔬配方的代餐粉,添加了多种水果与蔬菜制成的粉末,其商标分类需考虑与第 29 类果蔬原料的关联。

代餐粉商标属多少类

(二)第 5 类: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消毒剂,消毒肥皂,消毒洗衣粉,消毒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1、特殊功能声称:当代餐粉宣称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如辅助降血糖、降血脂,减肥瘦身等功效,且经过一定临床验证或有科学依据支撑时,其属性可能更倾向于药品或保健品范畴,从而与第 5 类产生关联,某些针对糖尿病患者研发的代餐粉,在控制血糖方面有显著效果,这类产品的商标分类可能涉及第 5 类的人用膳食补充剂或特殊医用营养食物领域。

2、营养补充定位:即使没有明确的保健功能声称,若代餐粉主要定位为满足特殊人群(如术后康复患者、孕期妇女等)的营养补充需求,其也可被视作一种特殊的营养补充剂,与第 5 类中的相关内容挂钩,专为孕期妇女设计的富含叶酸、铁等多种营养素的代餐粉,从营养补充的角度出发,其商标所属可能与第 5 类有一定交集。

类别 具体项目 举例说明
第 35 类 广告服务 在健康杂志投放代餐粉广告,宣传新品上市
第 35 类 商业管理辅助 组织代餐粉新品发布会,策划促销活动
第 30 类 谷物制品 以燕麦为主要原料的代餐粉
第 30 类 营养强化剂 添加维生素 C 的复合代餐粉
第 29 类 动物蛋白 含乳清蛋白的运动型代餐粉
第 29 类 果蔬成分 添加草莓粉、菠菜粉的代餐粉
第 5 类 保健功能 声称辅助降血脂的代餐粉
第 5 类 特殊人群营养 孕期专用的综合营养素代餐粉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如果一款代餐粉只含有植物成分,没有任何保健功能声称,它主要应归为哪一类?

代餐粉商标属多少类

解答:主要应归为第 30 类,因为其核心成分多为谷物、豆类等植物制品,即使没有额外保健功能,从产品本质作为食品的角度来看,符合第 30 类中咖啡、茶、可可、面粉及谷类制品等范畴,例如仅由燕麦、糙米等谷物研磨而成的简单配方代餐粉就典型地属于第 30 类。

问题二:当代餐粉添加了一些稀有的药食同源成分,如人参提取物,商标分类会受影响吗?

解答:可能会有影响,虽然人参等药食同源成分在日常生活中有一定的食用历史,但从商标分类严谨性角度来看,添加此类成分后需要综合判断,如果只是少量添加作为普通食品配料,整体仍可能以第 30 类为主;但如果因添加人参提取物等成分而突出保健功效宣传,且符合相关规定,可能就与第 5 类产生关联,需根据实际产品的定位、宣传重点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最终准确的商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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