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商标属于第41类,包括娱乐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
娱乐活动的商标类别是第41类,包括组织文化艺术活动、组织文化表演、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综艺表演、电视文娱节目、音乐制作、娱乐场所等; 而经纪业务的商标类别是第35类,包括表演艺术经纪、为商业或广告目的组织艺术展览、节目/影视作品宣传推广、周边产品专营专卖、广告宣传、艺术活动营销策划等营销服务; 信息传送的商标类别是第38类,包括电视节目播放、无线电节目播放、通过互联网播放节目;涉及节目或影视剧官网微博、论坛、群组维护,相关软文推送、娱乐活动消息提醒等; 法律服务的商标类别是第45类,包括有关电视广告,电视娱乐和体育的法律咨询、与作品上映、作品出版著作权相关的法律服务等。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32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