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失效后使用“TM”标识的法律风险与罚款问题
一、引言
在商业活动中,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当商标失效后,一些商家仍继续使用带有“TM”标识的商标,这种行为可能带来一系列法律问题和罚款风险,本文将详细探讨商标失效后使用“TM”标识的情况、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可能面临的罚款金额。
二、“TM”标识的含义及作用
“TM”是“Trade Mark”的缩写,通常用于表示该标志作为商标在使用中,但不一定已经注册成功,它的主要作用是告知公众该标志正在被作为商标使用,具有一定的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
三、商标失效的原因
商标失效原因 | 具体说明 |
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未续展 | 商标注册有效期一般为10年,期满后需要办理续展手续,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续展,商标将失效。 |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 如果商标连续三年没有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且无法提供有效使用证据,他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导致商标失效。 |
商标违规使用被撤销 | 商标在使用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超出核定使用范围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从而使商标失效。 |
四、商标失效后使用“TM”标识的法律风险
(一)侵犯他人商标权
如果在商标失效后继续使用与已注册的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TM”标识,且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就可能构成对他人商标权的侵犯,某企业在自己失效的商标上继续标注“TM”,而该商标与他人已注册的在先商标相似,且在市场上销售类似商品,消费者可能会误认为是他人品牌的商品,从而给在先商标注册人造成经济损失。
(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即使没有直接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商标失效后使用“TM”标识进行商业宣传和推广,获取不当利益,也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消费者对原商标的信任和认知度,在失效商标上标注“TM”后以次充好,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服务,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五、商标失效后使用“TM”标识的罚款情况
(一)侵犯商标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罚款
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六、相关问题与解答
(一)问题:商标失效后使用“TM”标识是否一定会被罚款?
解答:不一定,如果商标失效后的使用行为没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不会被罚款,但如果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就面临被罚款的风险。
(二)问题:如何避免商标失效后使用“TM”标识的法律风险?
解答:要关注商标的有效期,及时办理续展手续,确保商标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和使用范围,在商标失效后,如要继续使用相关标识,应重新申请注册或获得合法授权,避免未经授权使用“TM”标识带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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