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登记书是商标成功注册后,由商标局颁发的法律文件,证明商标所有权。
商标注册登记书
一、申请人信息
| 项目 | 详情 |
| 申请人名称 | [具体公司或自然人名称] |
| 申请人地址 | [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等]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全名]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邮箱 | [电子邮箱地址] |
二、商标基本信息

| 项目 | 详情 |
| 商标名称 | [商标的具体名称] |
| 商标图案(如有) | [对商标图案的详细描述,如颜色、形状、元素构成等] |
| 商标类别 | [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具体类别编号及对应商品/服务范围] |
| 申请日期 | [年/月/日] |
| 注册号 | [商标局核发的注册号] |
三、商标审查流程与结果
| 阶段 | 时间 | 状态描述 |
| 形式审查 | [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 经审查,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准予受理,并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
| 实质审查 | [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 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审查,包括显著性、在先权利冲突等,经审查,该商标通过实质审查。 |
| 初步审定公告 | [公告日期] | 将初步审定的商标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布,在公告期内接受公众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
| 注册核准 | [核准日期] | 正式核准该商标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商标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生效。 |
四、商标专用权期限与续展
| 项目 | 详情 |
| 专用权期限 |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十年。 |
| 续展情况 | 可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给予六个月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
五、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 1:如果发现他人未经授权使用与我注册的商标相同的标识,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解答:应收集证据,包括侵权产品的照片、购买凭证、销售记录等,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可以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若侵权方未停止侵权行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商标的所有权以及对方的侵权行为和所造成的损失。
问题 2:我的商标注册成功后,是否可以随意修改商标的样式或使用范围?

解答:商标注册成功后,不能随意修改商标的样式,如果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可能会导致商标被撤销,如需变更商标的部分内容,应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也不能擅自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必须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商标,如果超出核定范围使用,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或法律纠纷,只有在需要变更注册事项时,按照法定程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能合法地对商标进行相应变更或扩展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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