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减免服务是为鼓励发明创造、减轻专利申请人经济负担而设立的一项优惠政策,以下是关于专利减免服务的详细说明:
1、申请条件
个人申请者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无固定工作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申请者
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其他申请者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上述规定。
2、减缴比例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可以减缴《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3、申请方式
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
4、办理材料
个人
收费减缴请求书(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
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
收费减缴请求书(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
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5、注意事项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企业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申请条件,如申请人/专利权人之一没有进行费减备案,该项专利无法享受费用减免。
申请费减的专利类型不限,但著录项目变更费、权利恢复费等费用不适用费减政策。
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有不予批准的情形,如未使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的;收费减缴请求书未记入申请号或者专利号、费用种类等信息不全的等。
专利减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了实质性的经济支持,有助于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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