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公告后显示该商标已进入法定异议期,若无异议则将正式注册。
商标注册公告后显示
一、基本信息
| 商标名称 | [具体商标名称] |
| 商标申请人 | [申请人名称] |
| 申请日期 | [申请时间] |
| 注册号 | [注册编号] |
二、商标详情

| 商标类别 | [具体商标类别及商品/服务范围] |
| 商标图样 | [对商标图样的描述或附图] |
| 专用权期限 | [起始日期][结束日期] |
三、公告信息
| 公告期号 | [公告期号] |

| 公告日期 | [公告时间] |
| 初审公告还是注册公告 | [注明是初审还是注册公告] |
| 异议期限(如适用) | [规定可提出异议的起止时间] |
四、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发现有人在商标注册公告后使用该商标,但并非商标持有人,应该怎么办?

解答:这种情况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使用商标的产品、宣传资料、销售记录等,证明其未经许可使用了该商标,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其查处侵权行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2:商标注册公告后,商标持有人是否可以随意更改商标的使用方式?
解答:商标注册公告后,商标持有人不能随意更改商标的使用方式,商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类别进行,如果需要对商标进行变更,如变更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组合等,或者扩大商标使用的商品/服务范围,都需要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方可变更,否则,随意更改商标使用方式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或面临其他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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