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商标注册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类,服务11类。具体选择需根据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台湾商标注册分为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商标类别及示例:
| 类别 | 说明 | 示例 |
| 第1类 |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林业的化学品等 | 化学试剂、肥料 |
| 第2类 | 颜料、清漆、防腐制品等 | 油漆、颜料 |
| 第3类 |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等 | 洗涤剂、洁厕灵 |
| 第4类 | 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木材、酒精、煤)和照明材料等 | 润滑油、燃料油 |
| 第5类 | 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疗用品,营养品等 | 药品、保健品 |
| 第6类 |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等 | 金属材料、金属制品 |
| 第7类 |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带轮,非手动农业工具等 | 机器、机床 |
| 第8类 | 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餐具,佩刀,剃刀等 | 刀具、餐具 |
| 第9类 |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灭火设备等 | 电子产品、办公设备 |
| 第10类 |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等 | 医疗器械 |
| 第11类 | 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等 | 灯具、热水器 |
| 第12类 | 车辆,陆、海、空用运载器 | 汽车、自行车 |
| 第13类 | 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等 | 枪支、弹药 |
| 第14类 |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等 | 金银制品、珠宝首饰 |
| 第15类 | 乐器 | 钢琴、吉他 |
| 第16类 | 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装饰画片,处理纸牌用成套物品等 | 纸张、办公用品 |
| 第17类 | 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等 | 橡胶制品、塑料制品 |
| 第18类 | 皮革和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和旅行袋,雨伞、阳伞和手杖,鞭和马具等 | 皮革制品、箱包 |
| 第19类 |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等 | 建筑材料 |
| 第20类 | 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制品等 | 家具、家居用品 |
| 第21类 | 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工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等 | 厨房用具、家居用品 |
| 第22类 | 缆,绳,网,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料,填塞料,隔音或隔热材料,纺织用纤维原料等 | 绳网、帐篷 |
| 第23类 | 纺织用纱、线。 | 纱线 |
| 第24类 | 不属别类的布料及纺织品,床单和桌布。 | 布料、纺织品 |
| 第25类 | 服装,鞋,帽。 | 服装、鞋子 |
| 第26类 | 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等 | 花边、纽扣 |
| 第27类 | 地毯,地席,席类等覆盖物,非纺织品墙帷。 | 地毯 |
| 第28类 | 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和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等 | 玩具 |
| 第29类 | 肉,鱼,家禽及野味,肉冻,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等 | 食品 |
| 第30类 | 咖啡,茶,可可,糖,米面食料,糕点,糖果,蜂蜜,糖浆等 | 咖啡、茶叶 |
| 第31类 | 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用盐,麦芽等 | 农产品 |
| 第32类 | 啤酒和矿泉水以外的无酒精饮料等 | 饮料 |
| 第33类 |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等 | 白酒、红酒 |
| 第34类 | 烟草,烟具,火柴等 | 烟草、烟具 |
| 第35类 | 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等 | 广告服务 |
| 第36类 | 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等 | 金融服务 |
| 第37类 |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等 | 建筑服务 |
| 第38类 | 电信服务等 | 通信服务 |
| 第39类 |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等 | 运输服务 |
| 第40类 | 材料处理,木材加工服务等 | 材料处理服务 |
| 第41类 | 教育,培训,娱乐,文体活动等 | 教育服务 |
| 第42类 |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等 | 科技服务 |
| 第43类 |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等 | 餐饮服务 |
| 第44类 |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畜共患病或其他疾病的防治服务等 | 医疗服务 |
| 第45类 | 法律服务,由司法部门提供的其他服务等 | 法律服务 |
相关问题与解答
1、在台湾注册商标时如何选择类别?

首先需明确自身业务范围和核心产品或服务,例如经营餐饮业务且主打特色菜品外卖配送,除注册第43类餐饮服务外,还应考虑第39类的运输服务(针对外卖配送环节),若企业有多种产品或服务跨类别,建议全面布局相关类别以获全面保护,同时要注意有些类别存在交叉或关联情况。
2、台湾商标注册类别与大陆是否相同?

台湾商标注册分类与中国大陆是相同的,都是依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分为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所以两岸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在类别选择上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可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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