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当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复审申请及相关材料来争取商标的注册,以下是详细的商标复审所需材料说明:
1、基本申请材料
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复印件:这是证明商标被驳回的重要文件,原件用于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信封复印件则用于证明驳回通知的真实性和收件时间。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该申请书需详细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驳回的商标信息、驳回原因以及申请人的复审理由等内容。
评审委托书(如委托代理):如果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复审事宜,需要提交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主体资格证书:申请人为个人时,需提供个体户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申请人为公司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针对性证据材料
驳回理由相关的证据:针对商标局在初审中提出的驳回理由,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进行反驳,如果驳回理由是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申请人可以提交市场调查报告、消费者反馈、商标实际使用情况等证据,证明二者不构成混淆或误认。
商标使用证据:包括商标在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情况,如产品包装、广告宣传、销售合同、发票等,以证明商标已经过实际使用且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
商标显著性证据:如果驳回理由涉及商标缺乏显著性,申请人可以提交关于商标设计理念、创意来源、市场反应等方面的资料,证明商标具有独特的识别性和显著性。
3、其他辅助材料
延期申请材料(如有需要):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的十五天期限内提交复审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但需提交延期的证据材料,如邮局或居委会的证明。
答辩书(针对对方异议申请):如果是因他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商标被驳回,申请人除了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需要针对对方的异议理由进行答辩,提交书面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为了帮助申请人更好地理解商标复审流程和要求,以下是相关问题与解答栏目:
1、问:商标复审申请的期限是多久?
答: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
2、问:商标复审的费用是多少?
答:商标复审的费用会根据不同的复审类型和申请人所在地区而有所不同,具体费用标准可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官方收费标准或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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