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新声音商标注册申请原则
| |单元表格 |
| | |

|声音商标注册申请原则 | 1.显著性:声音商标不应包括通用性声音或功能性声音的元素,否则将剥夺相关主体提供类似服务或销售类似商品的合法权利,有违公平竞争原则,当声音商标本身不包含固有显著性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借助广泛的使用已经使得该声音商标产生了“第二含义”,对此,应以商标使用的时间、广告宣传力度、产品实际使用销售范围、商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为参考,再结合消费者问卷调查加以认定。<br>
2、可描述性:声音商标因为其非可视性,很难用书面方式实现完整、正确的表达,权利人在申请注册声音商标时,应以可客观化的描述方式阐明声音商标的具体特征,以便商标审查者作出合理的判断,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来看,申请者原则上要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并附加文字说明的方式对拟申请的声音商标加以描述,但在例外情况下,仅以文字加以描述,也符合申请的要件。<br>3.最初兴趣混淆:传统的可视性商标均可以直接体现于商品表面或外包装上,这是商标与商品本身最为直接的结合,但声音商标不同,无论用于商品还是服务,商品本身并不能展示相关的声音商标,而只能凭借科技手段予以展现,声音商标通常难以表现出与商品本身的直接关联性,以销售手机为例,若A商户在销售A品牌手机之时反复播放B品牌手机所特有的手机铃声,那么不能将消费者购买A品牌手机的理由归结于该品牌手机使用了B品牌手机所特有的手机铃声,使消费者产生了混淆,因为仅凭声音商标很难说明其存在实际的“混淆可能”,但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可能正是基于某商家长期播放B品牌手机所特有的声音商标,而前往该商家处购买手机,声音手段作为一种快捷的宣传方式,其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可以给大众留下初始的深刻印象,虽然消费者对最终的产品没有产生混淆,即未将A品牌手机混淆为B品牌手机,但该声音商标的播放却可根据“最初兴趣混淆理论”而被认定侵权。 |

|相关问题与解答 | 1.问:什么是声音商标? <br>答:声音商标是指以声响、乐曲或歌曲以及其组合为要素所构成的,用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依靠听觉而感知的声音类标示。<br>2.问:声音商标注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br>答:声音商标注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br>显著性:声音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缺乏显著特征的声音,如通用的声音、启动后的声音等,不能作为商标注册。<br>可描述性:声音商标应具有可描述性,能够以书面方式准确、完整地表达其特征。<br>非功能性:声音商标应具有非功能性,即不应是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声音或功能声音。<br>合法性:声音商标不得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如与我国或外国国歌、军歌或国际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声音;宗教音乐或恐怖暴力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声音均不得作为商标注册。<br>3.问:如何申请声音商标? <br>答:申请声音商标需要提交以下文件和信息:<br>商标注册申请书,其中应明确声明申请注册的是声音商标。<br>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通常以光盘或数据电文形式提交。<br>对声音商标的描述,包括五线谱或简谱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br>商标图样(如果适用)。<br>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br>4.问:声音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br>答:声音商标的保护期限与普通商标相同,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十年,到期后可以续展。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340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