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法定程序
一、商标查询
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申请人需要进行商标查询,这是为了了解市场上是否存在与拟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降低注册风险。
查询途径:
中国商标网:可以自行登录该网站,利用其提供的商标查询系统进行检索,输入拟注册的商标名称、类别等关键信息,查看相关结果,如果拟注册一个服装品牌的商标,可在中国商标网按照服装所属的类别(如第25类)进行查询。
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这些机构通常拥有更专业的查询工具和丰富的经验,能够提供更全面、准确的查询结果,他们不仅可以查询商标局官方数据库,还能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相同商标:检查是否已有与拟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包括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要素完全一致的情况。“可口可乐”这个商标,如果有人想注册一个与之完全相同的标识用于饮料产品,就会因为存在相同商标而被驳回。
近似商标:判断是否存在与拟注册商标在发音、形状、含义等方面相近,且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商标。“娃哈哈”和“娃娃哈”,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读音相似,若在同一类饮品上申请注册后者,就可能被判定为近似商标而无法注册。
二、准备申请文件
如果经过查询,确定拟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那么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文件。
个人申请:
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复印件应清晰可辨,且与原件一致。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时,通常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这证明申请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营业执照副本上的信息应完整、准确,包括经营者姓名、经营范围、注册日期等内容。
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书是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心文件,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商标信息(商标名称、类别、图样等)、商品/服务列表等,商标图样要清晰,符合商标法规定的表现形式;商品/服务列表要具体明确,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正确的类别和项目。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有委托):如果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事项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企业申请: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作为申请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企业公章,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营业执照副本上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应与申请文件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商标注册申请书:与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内容应填写准确无误,除了常规的申请人信息外,还需注明企业的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有委托):同个人申请中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要求,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供规范的委托书。
三、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选择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自行办理:
前往商标局注册大厅:申请人需要携带准备好的申请文件,亲自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申请手续,在前往之前,最好提前了解注册大厅的工作时间和地址,以及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北京的商标局注册大厅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办公时间一般为工作日的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30分至5点。
提交申请材料:在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文件齐全、符合规定,将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文件存在问题,如缺少必要文件、申请书填写不规范等,工作人员会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后重新提交。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选择正规代理机构:申请人在选择商标代理机构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可以通过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名单,或者参考其他客户的评价来选择合适的代理机构。
提交申请材料给代理机构: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文件交给商标代理机构后,代理机构会对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和整理,然后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代理机构会根据申请进度及时向申请人反馈相关信息,如受理通知、补正通知等。
四、形式审查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文件完整性: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或企业)、商标图样、商品/服务列表等是否都按要求提供,如果缺少商标图样,形式审查就无法通过。
申请文件规范性:审查申请文件的格式是否符合规定,如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表格中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商标图样是否符合规定的尺寸、格式要求等,商标图样的尺寸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且要清晰、易于识别。
申请人资格:核实申请人是否具备合法的申请资格,对于个人申请,要确认其是否为个体工商户或有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资格;对于企业申请,要检查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否有效、经营范围是否与申请商标的商品/服务相关等。
审查结果处理:
形式审查通过:如果申请文件通过了形式审查,商标局将发放《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其申请已被受理,受理通知书上会注明申请日期、申请号等重要信息,这是申请人后续查询申请进度的重要依据。
形式审查未通过:如果申请文件存在问题,商标局将下发《关于XX商标申请形式审查意见书》,指出需要补正或修正的内容,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30天)对申请文件进行补正或修正,并重新提交给商标局,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正或修正,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五、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局会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
显著性: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能够使消费者将其与其他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简单的几何图形(如圆形、方形)单独作为商标可能缺乏显著性,但如果经过设计组合或者与其他元素搭配使用,使其具有独特的视觉效果和识别性,就可能被认为具有显著性,像苹果公司的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图形商标,具有很强的显著性,消费者能够轻易地将其与苹果品牌的电子产品联系起来。
合法性:审查商标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不得使用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标;不得使用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的标志等,不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商标注册,也不能使用含有侮辱民族感情的文字或图案作为商标。
在先权利冲突:核实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包括已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等,如果一个新的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高度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就可能构成在先权利冲突。
不良影响:考量商标是否具有不良影响,如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包含色情、暴力、政治敏感等不良内容的商标会被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而不能注册。
审查结果处理:
实质审查通过:如果商标通过了实质审查,商标局将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在公告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认为该商标存在问题(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违反禁用条款等),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实质审查未通过:如果商标未通过实质审查,商标局将下发驳回通知书,说明驳回理由,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六、初步审定公告
经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商标局会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初步审定公告。
:公告中会展示商标的基本信息,包括商标名称、申请人名称、商标图样、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类别等,一个新品牌的服装商标“时尚先锋”,申请人为某服装公司,商标图样展示了独特的品牌标识,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商品上,这些信息都会在初步审定公告中详细列出。
公告目的:这一步骤主要是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该商标的意见和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对该商标有不同意见,如认为该商标侵犯了他们的权益(包括在先权利、外观设计专利权等),或者该商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含有禁用标志等),都可以在规定的3个月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注意事项:

关注公告信息: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初步审定公告信息,确保公告内容准确无误,如果发现公告信息存在问题(如商标图样显示错误、核定商品/服务范围有误等),应及时联系商标局进行更正。
应对异议:如果在公告期内收到异议,申请人需要积极应对,可以根据异议理由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商标注册证(用于证明在先权利)、设计手稿(用于证明原创性)等,向商标局陈述自己的观点和反驳意见。
七、注册核准
如果在初步审定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将对商标予以注册核准。
注册证书颁发:商标局会正式发放《商标注册证》,标志着该商标注册成功。《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法定凭证,上面会注明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图样、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类别、有效期等信息,商标注册号是唯一标识该注册商标的编号,类似于身份证号码;有效期一般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后续维护: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商标注册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续展: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前,如果商标注册人还想继续使用该商标,需要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续展手续,还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某商标注册于2010年1月1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那么应该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还可以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宽展期内办理续展。
变更:如果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等,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后,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等文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以确保商标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使用管理:商标注册人要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图样、文字、颜色等要素,不得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特殊情况除外),要注意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防止他人侵权,如果发现市场上有未经授权使用自己注册商标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八、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什么是商标异议?如何提出异议?
答: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的过程,提出异议的理由可以是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已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用条款(如含有国旗、国徽图案等)、具有不良影响(如涉及色情、暴力内容等)等,如果想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内(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书面的异议申请材料,包括异议申请书(写明异议理由、依据和请求等内容)、相关证据材料(如证明自己在先权利的商标注册证、能证明商标具有不良影响的相关报道或资料等)。
问题2:商标注册成功后一直不使用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商标法》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也就是说,商标注册成功后如果长期搁置不用,可能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即使没有达到连续三年不使用的程度,但长期不使用也可能会使商标在市场上失去知名度和影响力,不利于品牌的发展和维护,而且如果在使用商标时改变了注册商标的主要部分(如文字、图形等),还可能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导致商标被撤销,商标注册人应合理使用和管理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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