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广告销售类别,即第35类商标,是许多品牌和公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现行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共有45个大类,而第35类商标下则有9个小组。
第35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
2、对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业职能的管理进行帮助;
3、由广告部门为各种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服务,旨在通过各种传播方式向公众进行广告宣传。
进一步细分,本类尤其包括:
– 为他人将各种商品归类(运输除外),以便顾客浏览和购买;这种服务可以由零售商店、批发商店、自动售货机、邮购目录或借助电子媒介提供,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
– 广告、市场营销和促销服务,例如样品散发、广告概念开发、广告文本的撰写和出版;
– 商业橱窗布置;
– 公共关系服务;
– 制作电视购物节目;
– 组织商品交易会、商业或广告展览;
– 为推销优化搜索引擎;
– 商业辅助服务,例如人员招聘、为他人进行商业合同谈判、成本价格分析、进出口代理服务等。
类别编号 | 类别名称 | 相关服务内容 |
第35类 | 广告、商业管理、市场营销 | 1. 广告宣传、商业管理、市场营销 |
2. 为他人推销、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 ||
3. 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 ||
4. 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 | ||
5. 张贴广告、户外广告、广告传播、广告宣传栏的制备 | ||
6. 知识产权、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辅助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为简化版,实际注册商标时,需根据具体业务范围和需求选择相应的服务内容,建议在注册商标前,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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