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属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商标是企业或个人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用以区别其他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具有显著性、独占性和排他性等特点,商标专属权的确立和保护,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商标专属权的法律依据
商标专属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各国的商标法,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商标注册人可以对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商标专属权的取得
1、注册取得: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专属权的主要途径,申请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审查、公示等程序,符合条件的商标将被核准注册,申请人成为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2、使用取得:在某些情况下,商标可以通过使用而取得专属权,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由于其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专属保护,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允许通过非传统方式(如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取得商标专属权。
商标专属权的保护期限
商标专属权的保护期限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异,在中国,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期限为10年,在保护期限内,商标注册人可以对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商标专属权的行使
商标专属权的行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禁止他人擅自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在其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以免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导。
2、请求行政救济:商标注册人发现他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行政投诉,要求查处侵权行为。
3、请求司法救济: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4、转让、许可使用和质押: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将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物进行质押融资。
商标专属权的终止
商标专属权可能因为以下原因而终止:
1、有效期届满未续展: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后,如果商标注册人未按照规定申请续展,其商标专用权将自动终止。
2、主动放弃:商标注册人可以主动放弃其商标专用权,例如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3、被撤销: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如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等,其商标专用权可能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撤销。
4、无效宣告:他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如果经审查认定该注册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其商标专用权将被宣告无效。
相关问题与解答:
1、什么是驰名商标?如何获得驰名商标的专属保护?
答: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获得驰名商标的专属保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该商标的使用具有一定的持续性;(3)该商标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市场影响力,一旦认定为驰名商标,即使未注册,也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专属保护。
2、什么是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它们与普通商标有何不同?
答:集体商标是指由某一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拥有并管理的,用于表示该组织成员所生产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某一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拥有并管理的,用于证明该组织成员所生产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者具有特定品质的标志,与普通商标相比,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具有更强的公共利益属性和社会责任感,其专用权归属于特定的组织而非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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