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类别
| 类别 | 具体服务内容 |
| 第35类 | 广告宣传、商业管理、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等,是连锁加盟模式中非常重要的类别,例如为他人安排和组织市场促销、替他人推销、市场营销等服务 |
| 第43类 | 餐饮住宿类服务,如餐饮、酒店、住宿服务等,是餐饮连锁等直接相关的服务类别 |
相关联类别
| 类别 | 具体产品或服务内容 |
| 第29类 | 食品类,如肉、罐头食品、干制水果、腌制蔬菜、蛋及蛋制品、食用油脂、坚果炒货、豆制品等 |
| 第30类 | 咖啡、茶及茶饮料、面粉及谷类制品、糕点甜点、调味品等 |
| 第31类 | 新鲜水果、蔬菜、活动物等 |
| 第32类 | 鲜榨果汁、矿泉水及非酒精饮料等 |
| 第33类 | 葡萄酒、白酒等含酒精饮料 |
| 第16类 | 餐巾纸、传单、宣传册等 |
| 第21类 | 厨房用具和容器、盛装食物用陶瓷瓷器等 |
| 第25类 | 员工服装的统一(餐饮logo挂牌) |
| 第36类 | 预充值会员卡等 |
| 第40类 | 食品饮料的加工服务等 |
| 第41类 | 安排组织员工培训、餐饮娱乐设施服务、餐饮类书籍出版服务等 |
| 第09类 | app软件等 |
| 第42类 | 餐饮网站建设等 |
| 第39类 | 外卖等运输服务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所有连锁店都必须注册第35类商标吗?

解答:不一定,如果连锁店只是自己直营,不涉及特许经营、加盟等商业模式,且不需要他人代为推销、进行商业管理等服务,那么可能不需要注册第35类商标,但如果有加盟、特许经营等业务,或者需要他人帮忙推销产品或服务,就需要注册第35类商标以保护自身权益。
问题2:注册了第43类商标就一定能完全保护餐饮连锁店吗?

解答:不能,虽然第43类涵盖了餐饮住宿等服务,但对于餐饮连锁店来说,仅仅注册第43类是不够的,如果涉及到食品销售,还需要注册相应的食品类商标;如果有自己的品牌包装、餐具等,可能还需要注册其他相关类别,而且如果开展加盟业务,第35类的商标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商标注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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