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鸡商标注册属第29类(加工过的肉类熟食
烧鸡商标注册类别详解
商标分类基础
商标共分为45个类别,其中第134类为商品类别,第3545类为服务类别,烧鸡作为食品类产品,需在商品类别中选择对应的分类。
烧鸡的核心类别归属
烧鸡属于加工后的禽类熟食,根据《尼斯分类》标准,其核心类别为:

| 类别 | 群组 | 具体项目 | 说明 |
|---|---|---|---|
| 29类 | 2901 | 肉、非活家禽及制品 | 涵盖屠宰后的禽类、腌制/煮熟/熏制的肉类制品(如烧鸡、烤鸭、卤味等)。 |
关键点:
- 第29类明确包含“非活家禽及其制品”,烧鸡作为加工后的禽类熟食,直接归属此类。
- 若烧鸡有独特配方或调味(如秘制酱料),需额外考虑第30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
相关类别与扩展考虑
| 扩展类别 | 适用场景 | 说明 |
|---|---|---|
| 30类 | 烧鸡附带特殊调料或酱料 | 需覆盖“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子类。 |
| 35类 | 品牌涉及广告、销售、电商等商业行为 | 适用于品牌推广、市场营销等服务。 |
| 43类 | 品牌同时经营餐饮门店(如现制烧鸡) | 需注册餐饮服务类,覆盖“餐馆、餐厅”服务。 |
注册建议
- 核心类别优先:必须注册第29类,确保产品名称受保护。
- 防御性注册:若品牌涉及调料、包装或餐饮服务,建议扩展至第30、35、43类。
- 地域差异:不同国家/地区分类可能略有调整,需以当地商标局规定为准。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烧鸡品牌同时销售预制调料包,需要注册哪些类别?
解答:

- 核心类别:第29类(烧鸡本身)。
- 扩展类别:第30类(调味品、调料包)。
- 原因:预制调料包属于“食品添加剂或调味品”,需单独注册以确保品牌完整性。
问题2:烧鸡品牌开设线下门店,是否需要额外注册类别?
解答:
- 需要注册第43类(餐饮服务),覆盖“餐馆、餐厅”等服务。
- 可选注册第35类:若涉及门店加盟、连锁管理或广告宣传,需增加此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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