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出售,即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所有的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在进行商标转让时,需要遵循以下法律依据和手续:
1、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
2、申请人资格:
– 转让申请的转让人应为商标的注册人,且应与商标档案记录的注册人相关情况一致,如果注册人已在相关登记机关变更名称,商标转让申请将在变更名义申请获准后再进行审查。
– 受让人应满足商标法第四条对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的相关要求。
3、申请流程: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4、申请文件:
– 《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填写并提交此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交的,应提交双方申请人均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盖章的原件;以电子方式提交的,应上传双方共同盖章且签字的同意转让声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是公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5、申请途径: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交电子申请,或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6、其他注意事项: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序号 | 手续项目 | 详解 |
1 | 签订商标转让协议 | 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达成商标转让意向后,需签订书面商标转让协议,明确转让条款和双方权益。 |
2 | 提交商标转让申请书 | 受让人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书》,申请书上需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
3 | 提交身份证明文件 | 转让人和受让人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 |
4 | 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 受让人需提交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以便国家商标局核对信息。 |
5 | 委托代理办理(可选) | 若受让人委托专业机构办理商标转让手续,需提交《商标转让委托书》和支付相应费用。 |
6 | 办理商标公证 | 双方可自愿选择办理商标公证,以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公证需提交相关证件和文件。 |
7 | 商标公告 | 商标局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8 | 核准转让证明 | 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向受让人发放核准转让证明。 |
9 | 交付商标注册证和公证书 | 转让人需将商标注册证、公证书原件等文件交付给受让人。 |
10 | 报送商标局 | 将双方签订后的申请书、委托书等文件报送国家商标局。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在进行商标出售时,选择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协助办理,以确保手续齐全、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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