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类商标主要包括医疗器械和婴儿护理品,主要包含: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物品;缝合用材料;残疾人专用治疗装置;按摩器械;婴儿护理用器械、器具及用品;性生活用品等 。
10类商标主要涉及医疗器械、医疗用品、牙科及兽医用设备等领域,以下是关于10类商标的一个简要介绍概述:
商标类别 | 主要内容 | 适用范围 |
第10类 | 医疗器械、医疗用品、牙科及兽医用设备等 | 外科、医疗、牙科、兽医用、整形、婴儿护理等 |
1001组 | 外科、医疗和兽医用仪器、器械、设备 | 不包括电子、核子、电疗、医疗用X光设备 |
1002组 | 牙科设备及器具 | 牙科治疗、牙齿修复等 |
1003组 | 医疗用电子、核子、电疗和X光设备 | 医疗诊断、治疗等 |
1004组 | 医疗用辅助器具、设备和用品 | 残疾人专用治疗装置、按摩器械等 |
1005组 | 奶嘴,奶瓶 | 婴儿护理用品 |
1006组 | 避孕用品 | 性生活用器械、器具及用品 |
1007组 | 假肢,假发和假器官 | 整形、康复等 |
1008组 | 矫形用品 | 矫形用物品、矫正用品等 |
1009组 | 缝合用材料 | 外科手术缝合、伤口处理等 |
请注意,这个介绍仅作为一个简要的概述,具体商品范围和细节可能更为复杂,需要参考官方发布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进行详细了解。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35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