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是一个法定程序,允许当事人对商标局的某些决定提出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商标复审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当商标局作出某些决定后,如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或异议裁定,申请人可以在收到相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可以在期满前申请,但延期时间最长为三十天,并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如邮局或居委会的证明,以证明收到通知书晚了的合理理由。
商标复审是指当商标申请人或注册人对商标局作出的某些决定(如驳回、异议裁定、撤销等)不服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要求重新审查其商标案件的过程。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商标复审相关信息的介绍:
序号 | 项目 | 说明 |
1 | 复审类型 | – 驳回复审 – 异议复审 – 注册商标转让/续展申请驳回复审 – 撤销复审 |
2 | 申请时间 | 收到驳回/裁定/撤销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审请求,如有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一次,最长30天 |
3 | 申请材料 | –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 – 各类复审申请书 – 理由和证据材料 |
4 | 复审流程 | 1. 提交复审申请 2.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 3. 发布复审裁定 |
5 | 裁定结果 | – 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针对驳回复审、异议复审) – 维持或撤销(针对其他复审) |
6 | 特别说明 | – 国际商标需标明注册号 – 申请人需填写身份证件号码或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
7 | 代表人 | 若为多人共有商标,需指定一个代表人或默认为申请人序列中的第一位 |
8 | 代理机构 | 若未委托代理机构,可不填写代理相关栏目 |
这个介绍仅作为参考,具体申请商标复审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并遵循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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