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灶是由吸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储藏柜组成,因此在注册商标时需要全面的注册。 集成灶商标注册属于第11类,详细商品如下: 1104小类:烹调用装置和设备110109、厨房炉灶(烘箱)110204等。
商标大类 | 商标小类 | 群组号 | 说明 |
第11类 | 灯具空调 | 1104 | 集成灶属于此类别,涵盖了吸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储藏柜等多种功能的厨房电器 |
第11类 | 厨房用抽油烟机 | 1106 | 与集成灶相关的类别,部分商标注册时也会选择此小类 |
第11类 | 消毒设备 | 1110 | 与集成灶中消毒柜功能相关的类别 |
第11类 | 炉子 | 110140 | 煤气灶,与集成灶的燃气灶功能相关 |
第11类 | 电炊具 | 110107 | 电炉灶,与集成灶中的电炉功能相关 |
第11类 | 烹调器 | 110108 | 与集成灶的烹饪功能相关 |
第11类 | 烹调器具 | 110109 | 与集成灶的烹饪功能相关 |
请注意,这个介绍只是简单概括了与集成灶相关的商标类别和小类,实际注册时可能需要根据具体商品功能、用途进行更全面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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