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CT申请指定德国和韩国时,存在一些特殊的讲究,对于这两个国家以及日本,申请人在国际阶段可以选择主动撤回其指定,这意味着,申请人在这些国家的专利保护并不是自动生效的,而是需要根据实际需求来选择是否进入这些国家的程序。
实践中,大多数申请人为了保留更多的选择机会,直到最后一刻才决定是否进入某些特定国家的程序,也有一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会基于一些特殊考虑,在国际阶段就提前撤回对于某些特定国家的指定。
对于那些希望在德国和韩国获得专利保护的企业或个人,他们可能更倾向于先通过PCT程序在欧洲落地,然后在获得授权后,再在特定的欧洲国家(如德国和韩国)进行注册生效,这种方式可以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更多的灵活性,以便根据市场和技术策略来调整其专利保护策略。
德国和韩国在PCT(专利合作条约)指定方面有其特定的要求和规定,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介绍,概述了这两个国家在PCT指定时的一些主要讲究:
项目 | 德国PCT指定 | 韩国PCT指定 |
语言 | 德语或英语 | 韩语或英语 |
专利局 | 德国专利与商标局(DPMA) | 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 |
指定费用 | 依据申请类型和页数而定 | 依据申请类型和权利要求数量而定 |
指定时间 | PCT申请日起30个月内 | PCT申请日起31个月内 |
译文提交时间 | PCT申请日起13个月内(德语) | PCT申请日起14个月内(韩语) |
检索报告 | 必须提交欧洲专利局(EPO)检索报告 | 可以提交国际检索报告 |
附加审查 | 可以要求补充检索或审查 | 可以要求实质审查 |
请注意,以下介绍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和费用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调整,以下是具体说明:
1、语言:德国和韩国分别接受德语/英语和韩语/英语的PCT申请。
2、专利局:德国的专利局为德国专利与商标局(DPMA),韩国的专利局为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
3、指定费用:德国和韩国的PCT指定费用会根据申请类型、页数和权利要求数量而有所不同。
4、指定时间:在PCT申请日起的一定时间内,申请人需要向德国和韩国的专利局提交指定申请。
5、译文提交时间:对于德国和韩国的PCT指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译文。
6、检索报告:德国要求提交欧洲专利局(EPO)的检索报告,而韩国可以接受国际检索报告。
7、附加审查:德国和韩国的申请人可以要求进行补充检索或审查,以确保其专利申请的质量。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需要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进行调整,在进行PCT指定时,建议咨询专业的专利律师或代理人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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