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质权,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种权利质押,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受偿其债权的权利,商标专用权质权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对于推动企业融资、解决企业资金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
1、设立条件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商标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商标权人合法拥有该商标专用权;
(3)商标权人没有将该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抵押;
(4)商标权人没有将该商标专用权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5)商标权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6)商标权人与债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
2、设立程序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商标权人与债权人签订质押合同;
(2)商标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质押登记;
(3)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质押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4)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条件的质押登记申请予以登记,并向双方发放质押登记证明。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效力
1、优先受偿权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优先受偿其债权,这意味着,当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将该商标专用权拍卖、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优先获得偿还。
2、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使得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对该商标专用权进行处置,这种处置行为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在商标专用权被处置后,任何第三方不得再对该商标专用权主张权利。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实现与解除
1、实现条件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实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2)债权人已经依法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债务的通知;
(3)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债务。
2、实现程序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实现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债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质押登记;
(2)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质押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3)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条件的质押登记申请予以登记,并向双方发放质押登记证明。
3、解除条件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解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质押;
(3)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相关问题与解答
1、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答: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包括质押登记费、评估费等,具体费用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相关规定制定。
2、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是否会影响商标权的使用?
答: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不会影响商标权的使用,商标权人在质押期间仍然可以使用该商标,但需要遵守质押合同的约定,不得擅自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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