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肉商标属于第29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腌制、冷冻、干制及煮熟的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奶酪,黄油,酸奶和其他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鸡肉作为商品,在商标分类中通常属于以下类别:
商标类别 | 类别描述 | 具体商品举例 |
第29类 | 肉,鱼,家禽及其产品 | 鸡肉、鸡脯肉、鸡胸肉、鸡翅、鸡腿等 |
以下是简化的介绍格式:
商标类别: 第29类 类别描述: 肉,鱼,家禽及其产品 具体商品: - 鸡肉 - 鸡脯肉 - 鸡胸肉 - 鸡翅 - 鸡腿
请注意,具体的商标分类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上述信息适用于根据国际尼斯分类系统(Nice Classification)的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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