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的条件包括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独创性是指作品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即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作品;可复制性是指能以某种物质复制形式进行复制,我国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当作品创作完成后,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条件,著作权即产生。
序号 | 保护条件 | 说明 |
1 | 独创性 | 作品必须由作者独立创作,体现作者的独立思考和劳动成果,独创性侧重于作品表现形式而非内容本身。 |
2 | 合法性 | 作品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如反动、淫秽等;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
3 | 可复制性 | 作品需能以某种形式复制,如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口头作品在一定条件下也受保护。 |
4 | 表现形式 | 作品需要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即作品可以通过客观手段表达出来,如文字、音乐、美术作品等。 |
5 | 计算机软件特殊条件 | 对于计算机软件,要求独立开发,并且已经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如磁盘、磁带、光盘等。 |
请注意,以上介绍是根据一般著作权保护的条件进行总结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需要结合当地法律进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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