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商标代表人是指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办理其他共有商标事宜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确定共有商标代表人一是为了确定文书的送达对象,但同时,共有商标代表人在商标侵权诉讼中也具有重要作用 。
共同商标代表人指的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时,由这些申请人共同指定的一个代表人,主要负责处理与商标注册申请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接收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文件等。
以下是一个共同商标代表人介绍的示例:
商标注册申请书共同代表人信息表 |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1: (名称/姓名) |
申请人2: (名称/姓名) |
… |
申请人n: (名称/姓名) |
共同商标代表人信息: |
代表人姓名: (指定代表人的姓名) |
代表人联系方式:电话: (电话号码) |
邮箱: (电子邮箱) |
代表人职责: |
1. 负责接收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通知、文件 |
2. 负责处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相关事宜 |
3. 代为签署相关文件、介绍等 |
申请人声明: |
我们已充分了解共同商标代表人的职责,并同意指定 |
上述人员作为我们共同申请注册商标的代表人。 |
申请人签名: |
申请人1签名: (签名) |
申请人2签名: (签名) |
… |
申请人n签名: (签名) |
日期: (填写办理日期) |
注:本介绍仅作为示例,实际填写时请遵循当地商标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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