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是根据商品和服务的共同特征,将其划分到不同的类别中,商标分类表共包括45个类别,其中商品(第1类至第34类)和服务(第35类至第45类),关于小吃这一类目的商标,它属于第29类。
第29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奶酪,黄油,酸奶和其他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但需要注意的是,本类尤其不包括一些特定项目,例如非食用油和油脂、婴儿食品、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膳食补充剂等。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概述了小吃相关的商标类别及其明细:
商标大类 | 商标类别号 | 商标类别明细描述 |
第29类 | 2901群组 | 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非活水产品等 |
第30类 | 3006群组 | 面包、糕点、方便食品、米面制品、谷物膨化食品等 |
3007群组 | 方便食品,如饺子、包子、肉馅饼等 | |
3010群组 | 小麦零食小吃、面粉及谷类制品等 | |
3013群组 | 冷冻食品,如冰淇淋、冰棍等 | |
3016群组 | 调味品,如芥末、香精、香料等 | |
第43类 | 430027 | 餐厅、小吃店、餐饮服务等 |
第35类 | 广告销售 | 如果涉及到加盟、广告、销售等,可考虑此类别 |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化的介绍,实际注册时需要根据具体商品或服务的特点选择最合适的商标类别和群组,建议在注册商标前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人或律师,以确保选择正确的商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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