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所保护的对象,也就是依照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应该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用以描述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类型 | 定义 | 包含内容 |
发明 | 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 – 产品发明 – 方法发明 – 改进发明 |
实用新型 |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 – 形状新型 – 构造新型 – 形状与构造结合的新型 |
外观设计 |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 – 形状设计 – 图案设计 – 色彩设计 – 形状、图案、色彩的组合设计 |
请注意,这个介绍简化了每种专利类型的内容,实际在申请专利时,每种类型都有更为详细的要求和规定。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39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