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芝麻作为一种食品,其注册应当归属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类目,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食品的生产许可被细分为多个类别,熟芝麻可能与“肉、鱼、家禽和野味”、“蛋”、“奶,奶酪,黄油,酸奶和其他奶制品”等食品有关,考虑到芝麻常作为调料或配料用于其他食品的制作,如糕点或其他加工食品,它也可能与第三十类有关,该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或腌制的植物性食品(水果和蔬菜除外),以及食品调味佐料。
熟芝麻的注册可能涉及多个食品生产许可类目,具体的分类需要根据其在实际生产和应用中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想要进行商标注册或申请相关许可证,建议进一步咨询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以确保准确性。
熟芝麻作为一种食品,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应属于第29类商标——即“肉、鱼、牛奶及乳制品;禽类及野味;腌腊制品;蛋品;食用油脂;熟菜;罐头食品;调味品;坚果及种子类食品”。
下面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用于说明熟芝麻在商标注册时应如何归类:
商标类别 | 商品/服务项目 | 小类 | 说明 |
第29类 | 食品 | 2906 | 坚果及种子类食品 |
290610 | 熟芝麻 | ||
包括烤芝麻、炒芝麻等 |
在注册商标时,应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进行准确填写,确保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的对应关系正确无误,介绍中仅列出与熟芝麻直接相关的内容,实际申请时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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