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第33类主要是为了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编为一个类,这一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可能涵盖了啤酒、饮料等,需要注意的是,每一个类别底下还可能有更细致的划分。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申请人需要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目前,国内现行的商标分类表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包含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商标局会根据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申报指南内容进行改进。
以下是商标第33类的详细内容介绍:
编号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330001 | 薄荷酒 | 含酒精的薄荷味饮料 |
330002 | 果酒(含酒精) | 以水果为原料,含有酒精的饮料 |
330003 | 苦味酒 | 具有苦味的酒精饮料 |
330004 | 茴芹酒(利口酒) | 含有茴芹香味的利口酒 |
330005 | 茴香酒(利口酒) | 含有茴香香味的利口酒 |
330006 | 开胃酒 | 用于增进食欲的酒精饮料 |
330007 | 亚力酒 | 一种以谷物为原料的酒精饮料 |
330008 | 蒸馏饮料 | 经过蒸馏处理的酒精饮料 |
330009 | 苹果酒 | 以苹果为原料的酒精饮料 |
330010 | 鸡尾酒 | 由多种酒混合而成的饮料 |
330011 | 柑香酒 | 具有柑橘香味的酒精饮料 |
330012 | 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 | 经过蒸煮提取的利口酒和烈酒 |
330013 | 葡萄酒 | 以葡萄为原料的酒精饮料 |
330014 | 杜松子酒 | 以杜松子为原料的酒精饮料 |
330015 | 利口酒 | 甜味、香味浓郁的酒精饮料 |
330016 | 蜂蜜酒 | 以蜂蜜为原料的酒精饮料 |
330017 | 樱桃酒 | 以樱桃为原料的酒精饮料 |
330018 | 烈酒(饮料) | 酒精度较高的饮料 |
330019 | 白兰地 | 以葡萄为原料,经过蒸馏的烈酒 |
330020 | 酸酒(低等葡萄酒) | 酒精度较低的酸性葡萄酒 |
330021 | 梨酒 | 以梨为原料的酒精饮料 |
330022 | 清酒(日本米酒) | 以米为原料,日本传统的酒精饮料 |
330023 | 威士忌 | 以谷物为原料,经过蒸馏的烈酒 |
330024 | 酒精饮料原汁 | 未经过稀释的酒精饮料原液 |
330025 | 酒精饮料浓缩汁 | 浓缩型酒精饮料 |
330026 |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 | 除啤酒以外的其他酒精饮料 |
330031 | 含水果酒精饮料 | 含有水果成分的酒精饮料 |
330032 | 米酒 | 以米为原料的酒精饮料 |
330033 | 朗姆酒 | 以甘蔗为原料,经过蒸馏的烈酒 |
330034 | 伏特加 | 以薯类或谷物为原料,经过蒸馏的烈酒 |
请注意,此介绍仅供参考,具体商品分类和描述以商标局发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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