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电器的商标分类取决于产品的具体类型,根据《尼斯协定》的规定,商标可以分为45个类别,其中第9类是电器类产品的分类,小家电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护理电器:如电动剃须刀、电吹风、电动牙刷等;
2、家用电器:如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
3、厨房电器:如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4、办公电器: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5、其他电器:如吸尘器、空调等。
小电器在商标分类中通常属于第9类,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示例,展示第9类中可能包含的一些小电器项目:
序号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1 | 电动牙刷 | 电动个人护理用小电器 |
2 | 电动剃须刀 | 电动剃须、修容用小电器 |
3 | 吸尘器 | 家用便携式或直立式吸尘器 |
4 | 电风扇 | 台式、落地式或手持电风扇 |
5 | 加湿器 | 室内加湿用小电器 |
6 | 电热水壶 | 快速加热水用的小型电器 |
7 | 多士炉 | 制作烤面包片用的小电器 |
8 | 电吹风 | 个人头发护理用小电器 |
9 | 电动按摩器 | 用于身体按摩的小型电动设备 |
10 | 计算机外围设备 | 如鼠标、键盘、USB小风扇等 |
请注意,这个介绍仅用于示例,具体的小电器分类可能更为详细,并且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商标分类的具体内容可能有所差异,在实际申请商标时,应该参考所在国家或地区官方发布的最新商标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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