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跨类保护是指,对于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即使其在某一类别中没有注册商标,也会得到其他类别中的保护,这种保护旨在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中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从而误导公众并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
根据中国的商标法第十三条,对于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即使其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如果存在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并且这种行为可能会误导公众,从而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对驰名商标的侵害。
商标跨类保护指的是对某个商标的保护不仅限于其注册的具体商品或服务类别,而是扩展到其他非注册类别,这种保护主要针对知名度较高、具有显著性的驰名商标,以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从而导致公众混淆,损害原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用以说明商标跨类保护的概念:
商标类别 | 注册的商品/服务 | 跨类保护的商品/服务 |
A类 | 食品饮料 | 日用品类 |
B类 | 服装鞋帽 | 家居家纺 |
C类 | 化妆品 | 珠宝首饰 |
D类 | 电子产品 | 文具用品 |
E类 | 医疗器械 | 教育娱乐服务 |
介绍说明:
– A类至E类代表不同的商标类别。
– 注册的商品/服务是指商标在注册时所指定的具体商品或服务。
– 跨类保护的商品/服务是指对于具有驰名商标地位的权利人,其商标保护范围可以扩展到的其他类别。
一个在食品饮料类别(A类)注册的驰名商标,其跨类保护可能包括日用品类(非A类),以确保该商标在这些商品上不会遭受不公平的模仿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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